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攀枝花市物业管理专家库 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交通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企业: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攀枝花市物业管理专家资格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资格审核、考试、公示等程序,现确定陈沿桦等27名同志为攀枝花市物业管理专家(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管理要求
(一)聘期管理。本次入库专家的聘期为三年,聘期自2025年8月起至2028年8月止。聘期内,专家需严格遵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更新攀枝花市物业管理专家名册的通知》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行业政策研究、标准制定、项目评审、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动态管理。我局将按照专家库考核机制,对专家参与活动情况、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等进行跟踪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专家予以通报表扬;对违反规定、未履行职责或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将按程序调整出库。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入库专家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制定、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矛盾纠纷调解、示范项目评审等工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二)严守工作纪律。专家在参与相关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敏感信息;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私利或干预正常工作程序,确保工作廉洁性、公正性。
(三)加强学习提升。物业管理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持续更新完善,专家应加强学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及时掌握行业最新动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钒钛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入库专家名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原物业管理专家库专家资格同时废止。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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