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弄弄坪单元、枣子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12-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公 示
〔2017〕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弄弄坪单元、枣子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网(http://zjj.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12楼
二、公示期限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泰隆商厦东楼十楼1004室 邮编:617000
联 系 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
廖 培 3359661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攀枝花市弄弄坪单元、枣子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弄弄坪、枣子坪单元东起马鹿箐,西至施家坪、凉风坳隧道口,南临金沙江,北至自然山体,规划总面积
二、规划定位
弄弄坪单元、枣子坪单元的发展定位为:集现代制造、科技研发、工业博览、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产城联动新城区。主要职能有:
中国新型钢铁制造基地,钢铁科研产业集聚区;
中国西南部钢铁文化博览地,文化创意休闲区;
攀枝花市北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态住宅区。
三、规划结构
规划构筑“一轴一心、一带四片”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轴”即东西向的产城融合发展轴,规划依托弄弄坪路、马鹿箐路打造城市发展轴,实现各产业的联系、生产与生活的融合。
“一心”即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在高峰路两侧规划城市中心广场,并集中布置商业用地、公园绿地以及行政办公、文化、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现代化的城市中心。
“一带”即中部产业发展带,由攀钢的生产厂区和西部新兴产业区、科研产业区构成。
“四片”即4个生活配套综合片区,本规划保留集中的、建筑质量较好的居住用地,整合与产业用地混杂的居住用地,形成向阳、长寿路、弄弄坪、枣子坪四个生活配套片区。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
规划对现状三类居住用地进行再利用、对工业和居住混杂严重的区域进行用地功能的置换,居住用地集中分布在弄弄坪路、弄攀路以北区域和临江区域。同时结合人口分布和服务半径要求,配置中小学、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四)工业用地(M)
规划工业用地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
(六)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八)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还有铁路用地(H21)
规划土地利用汇总表 |
|||||||
序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代号 |
面积(ha) |
百分比(%) |
|||
1 |
居住用地 |
R |
155.14 |
15.22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155.14 |
15.22 |
|||
|
住宅用地 |
R21 |
151.76 |
14.84 |
|||
服务设施用地 |
R22 |
3.85 |
0.38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A |
52.97 |
5.20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A1 |
11.92 |
1.17 |
|||
文化设施用地 |
A2 |
2.76 |
0.27 |
||||
教育科研用地 |
A3 |
34.4 |
3.37 |
||||
|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
A32 |
5.75 |
0.56 |
|||
中小学用地 |
A33 |
13.72 |
1.35 |
||||
科研用地 |
A35 |
14.93 |
1.46 |
||||
体育用地 |
A4 |
0.75 |
0.07 |
||||
医疗卫生用地 |
A5 |
3.14 |
0.31 |
||||
3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B |
14.91 |
1.46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B1 |
9.14 |
0.90 |
|||
商务用地 |
B2 |
3.07 |
0.30 |
||||
娱乐康体用地 |
B3 |
0.63 |
0.06 |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B41 |
0.91 |
0.09 |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B9 |
1.16 |
0.11 |
||||
4 |
工业用地 |
M |
599.41 |
58.81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 |
M1 |
25.20 |
2.47 |
|||
二类工业用地 |
M2 |
574.21 |
56.34 |
||||
5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S |
120.33 |
11.81 |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 |
S1 |
113.06 |
11.09 |
|||
交通场站用地 |
S4 |
2.32 |
0.23 |
||||
|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S41 |
0.68 |
0.07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S42 |
1.64 |
0.16 |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S9 |
4.95 |
0.49 |
||||
6 |
公用设施用地 |
U |
19.23 |
1.89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 |
U1 |
13.35 |
1.31 |
|||
|
供水用地 |
U11 |
8.37 |
0.82 |
|||
供电用地 |
U12 |
4.67 |
0.46 |
||||
通信用地 |
U15 |
0.31 |
0.03 |
||||
环境设施用地 |
U2 |
1.42 |
0.14 |
||||
|
排水用地 |
U21 |
0.29 |
0.03 |
|||
环卫用地 |
U22 |
1.13 |
0.11 |
||||
消防用地 |
U31 |
0.92 |
0.09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U9 |
3.54 |
0.35 |
||||
7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G |
57.27 |
5.62 |
|||
其中 |
公园绿地 |
G1 |
43.14 |
4.23 |
|||
防护绿地 |
G2 |
12.03 |
1.18 |
||||
广场用地 |
G3 |
2.10 |
0.21 |
||||
城市建设用地 |
H11 |
1019.26 |
100 |
||||
8 |
建设用地 |
H |
1029.13 |
100 |
|||
城市建设用地 |
H11 |
1019.26 |
99.04 |
||||
铁路用地 |
H21 |
6.24 |
0.61 |
||||
军事用地 |
H41 |
3.63 |
0.35 |
||||
9 |
非建设用地 |
E |
437.38 |
100 |
|||
其中 |
水域 |
E1 |
90.07 |
20.59 |
|||
农林用地 |
E2 |
347.31 |
79.41 |
||||
规划总用地 |
1456.64 |
五、公共设施规划
在满足服务半径、服务规模等相关因素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相关设施的集中布局、功能互补和集约建设,鼓励发展城市多功能综合体或公共服务设施建筑群,充分发挥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规划完善片区地区级以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医疗卫生设施方面规划保留十九冶医院、攀钢医院这2所综合性医院;文化设施方面规划保留攀钢俱乐部,弄弄坪路中段增设1处文化中心;体育设施方面规划保留钢城大道中段体育活动场;商业服务设施方面规划菜市场8处。
(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共有水厂1处,污水处理由马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变电站2处,加油站4处,交通场站2处(均为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11处,天然气配气站1处,中小型垃圾运转站2处,公共厕所24座,搬迁现有邮政局至弄弄坪路西段北侧,邮件处理中心3处。
(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幼儿园:幼儿园周边用地联合开发时可以根据方案调整幼儿园的位置,但
占地面积不得减少,且幼儿园应位于交通便利的位置,幼儿园应结合居住用地分布和服务半径布置幼儿园,规划区内设置幼儿园9所,其中6班幼儿园7所,9班幼儿园2所,合计60班。
中小学:共设置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其中,九年制一贯学校均为原址保留、适度扩建,完全小学为新建,合计小学90个班、初中42个班。
规划完善配置为居民服务的各项社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居委会、健身场地、公厕等。
其他:规划保留十九冶职业技术学校。
(四)本规划未涉及的其它配套公用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弄弄坪单元、枣子坪单元道路主要为现状,道路由丽攀高速连接线、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构成:
快速路道路红线
(二)道路系统调整与完善:
为改善建成区道路拥堵,进行道路调整:保留弄弄坪路、钢城大道作为城市主干路,规划建设团结路、弄枣大道、弄攀路、木棉路、马鹿箐路等城市主干路,保留弄弄坪路和木棉路、弄弄坪路和弄弄坪辅路的环形立交形式,改造螺丝口地区的道路组织,进行立交渠化,彻底消除车流交汇点。城市干路交叉口应进行拓宽设计,使交叉口通行能力与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