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攀枝花市攀密片区(瓜子坪单元、高粱坪沿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公   

201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攀枝花市攀密片区(瓜子坪单元、高粱坪沿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网(http://zjj.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12

二、公示期限

201712520181153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泰隆商厦东楼十楼1005   邮编:617000

联 系 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  

     3359663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4

 

攀枝花市攀密片区(瓜子坪单元、高粱坪沿江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攀密片区位于金沙江北岸,属于城市非热点区域,包括了瓜子坪单元,高粱坪沿江单元。瓜子坪单元用地范围东北以攀矿铁路线为界,西至杨家湾、攀枝花村一带,南抵金沙江北岸,(范围总用地面积约7.13平方公里)。高粱坪沿江单元用地范围东抵金沙江、雅砻江交汇处,西至瓜子坪,南起金沙江北岸,北以成昆铁路支线为界(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6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为6.7万人,其中瓜子坪管理单元6.0万人,高粱坪沿江管理单元0.7万人。

二、规划定位

建设成为集居住、休闲、办公、物流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城市综合服务配套片区;攀枝花市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江北片区先导示范区;攀枝花市阳光旅游城市北向名片,山水文化魅力展示窗口。

三、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为:“一轴一核两心三小区四组团”。

“一轴”指的是由南向北贯穿全区的主干道——攀枝花路,此轴线北与兰尖铁矿相连,向南延伸密地大桥,是整个片区的交通大动脉;

 “一核”指的是瓜子坪片区的商业金融核心区,集中配置大型的商业、文化娱乐、办公、体育等设施;

“两心”指的是核心瓜子坪大桥桥头附近的城市绿心和以密地车站、攀钢102货站为主包括大型仓储服务设施的物流中心;

“三小区四组团”指的是区内布置的三个功能完善的居住小区和四个相对独立的居住组团。

四、用地布局规划

1、用地布局(瓜子坪单元):

规划区总用地约713.3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472.87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9.48公顷,非建设用地211公顷。

1)居住用地(R):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34.28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8.39%。其中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以及二类居住兼容商业设施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用地面积总计约28.6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6.06%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62.1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3.13%

4)工业用地(M):规划考虑产业转型发展,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将三类工业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用于产品加工,同时工业面积也有所减少,总工业用地面积约5.07ha,占总建设用地的1.07%

5)仓储物流用地(W):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约25.88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47%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79.65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1.71%。主要为城市道路用地及交通场站用地。

7)公用设施用地(U):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9.04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91%。主要包括自来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变电站、储气站、通信、污水处理厂、消防站等市政设施用地。

8)绿地及广场用地(G):规划绿地及广场用地面积约158.64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8.18%。其中公园绿地面积约78.84ha,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3.14㎡,防护绿地面积约54.42ha

 

瓜子坪单元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人)

大类

中类

小类

 

规划

规划

规划

1

R

 

 

居住用地

131.24

27.75%

21.87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8.6

27.72%

21.43

 

R21

住宅用地

124.76

26.38%

20.79

 

R22

服务设施用地

3.3

0.70%

0.55

R1B1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3.18

0.67%

0.53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8.66

6.06%

4.78

A1

 

行政办公用地

2.2

0.47%

0.37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1

0.38%

0.30

A3

 

教育科研用地

21.36

4.51%

3.56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4.8

1.01%

0.80

 

A33

中小学用地

16.56

3.50%

2.76

A4

 

体育用地

1.57

0.33%

0.26

A5

 

医疗卫生用地

1.72

0.36%

0.29

 

A51

医院用地

1.41

0.30%

0.24

 

A52

卫生防疫用地

0.31

0.06%

0.05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6.91

12.03%

9.49

B1

 

商业用地

39.77

8.41%

6.63

 

B11

零售市场用地

2.15

0.45%

0.36

 

B12

农贸市场用地

2.24

0.47%

0.37

B2

 

商务设施用地

3.95

0.83%

0.66

B3

 

娱乐康体用地

12.04

2.54%

2.01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19

0.25%

0.20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1.19

0.25%

0.20

4

M

 

 

工业用地

23.04

4.87%

3.84

M2

 

二类工业用地

23.04

4.87%

3.84

5

W

 

 

物流仓储用地

23.41

4.95%

3.90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3.41

4.95%

3.90

6

S

 

 

交通设施用地

79.65

16.84%

13.28

S1

 

城市道路用地

71.71

15.16%

11.95

S3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2.14

0.45%

0.36

S4

 

交通场站用地

3.96

0.84%

0.66

 

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1.65

0.35%

0.28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31

0.49%

0.39

7

U

 

 

公用设施用地

9.04

1.91%

1.51

U1

 

供应设施用地

8.35

1.76%

1.39

 

U11

供水用地

4.13

0.87%

0.69

 

U12

供电用地

1.09

0.23%

0.18

 

U13

供燃气用地

2.6

0.55%

0.43

 

U15

邮政设施用地

0.53

0.11%

0.09

U2

 

环境设施用地

0.1

0.02%

0.02

 

U21

排水设施用地

0.1

0.02%

0.02

U3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59

0.01%

0.10

 

U31

消防设施用地

0.59

0.01%

0.10

8

G

 

 

绿地

127.93

27.05%

21.32

G1

 

公园绿地

73.51

15.54%

12.25

G2

 

防护绿地

54.42

11.51%

9.07

9

H11

城市建设用地

472.87

100%

78.81

10

H21

铁路用地

17.28

 

 

11

H22

公路用地

12.2

 

 

12

E

 

 

非建设用地

211

 

 

E1

水域

35.27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175.73

 

 

规划总用地

713.35

人口

6万人

2、用地布局(高粱坪沿江单元):

规划区总用地约166.1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50.7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76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02公顷,非建设用地111.69公顷。

1)居住用地(R):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12.33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4.32%。其中包括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计约5.8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1.5%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包括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9.58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8.9%

4)工业用地(M):规划考虑产业转型发展,对沿江单元强化景观塑造,规划高粱坪沿江单元不设置工业用地。

5)仓储物流用地(W):规划物流仓储用地可与瓜子坪单元共用,高粱坪单元不设置物流仓储用地。

6)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S):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5.48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0.81%。主要为城市道路用地及交通场站用地。

7)公用设施用地(U):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09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6.09%,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变电站用地。

8)绿地及广场用地(G):规划绿地及广场用地面积约14.38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8.36%。其中公园绿地面积约11.35ha,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6.21㎡,防护绿地面积约3.03ha

 

高粱坪沿江单元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人均(㎡/人)

大类

中类

小类

 

规划

规划

规划

1

R

 

 

居住用地

12.33

24.32%

17.6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2.33

24.32%

17.61

 

 

R21

住宅用地

11.94

23.55%

17.06

 

 

 

R22

服务设施用地

0.39

0.77%

0.56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83

11.50%

8.33

 

A1

 

行政办公用地

1.32

2.60%

1.89

 

A2

 

文化设施用地

2.24

4.40%

3.20

 

 

A21

图书馆展览设施用地

2.24

4.40%

3.20

 

A3

 

教育科研用地

2.03

4.00%

2.90

 

 

A33

中小学用地

2.03

4.00%

2.90

 

A5

 

医疗卫生用地

0.24

0.47%

0.34

 

 

 

A51

医院用地

0.24

0.47%

0.34

3

B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9.58

18.90%

13.69

 

B1

 

商业用地

7.25

14.30%

10.36

 

 

B13

餐饮业用地

1.43

2.82%

2.04

 

 

B14

旅馆用地

1.26

2.48%

1.80

 

B3

 

娱乐康体用地

1.45

2.86%

2.07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89

1.76%

1.27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89

1.76%

1.27

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48

10.81%

7.83

 

S1

 

城市道路用地

5.34

11.53%

7.63

 

S4

 

交通场站用地

0.14

0.27%

0.20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14

0.27%

0.20

5

U

 

 

公用设施用地

3.09

6.09%

4.41

 

U1

 

供应设施用地

0.41

0.81%

0.59

 

 

U12

供电用地

0.41

0.81%

0.59

 

U2

 

环境设施用地

2.68

5.28%

3.83

 

 

 

U21

排水用地

2.68

5.28%

3.83

6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4.38

28.36%

20.54

 

G1

 

公园绿地

11.35

22.39%

16.21

 

G2

 

防护绿地

3.03

5.97%

4.33

7

H11

 

 

城市建设用地

50.70

100.00%

72.43

8

H21

 

 

铁路用地

1.01

 

 

9

H22

 

 

过境道路

0.75

 

 

10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2.02

 

 

11

E

 

 

非建设用地

111.69

 

 

 

E1

 

水域

53.83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57.86

 

 

规划总用地

166.17

规划人口

0.7万人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教育设施

1、共规划1所高中,用地面积:4.86公顷,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用地面积合计:8.03公顷,独立小学3所,用地面积合计:1.94公顷,幼儿园9

(二)、医疗卫生配置:规划区内设综合医院1处,门诊所3处,用地面积合计:1.95公顷。

(三)综合市场配置

规划区内设施1处专业市场,用地面积为2.24公顷;6处菜肉市场。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1)瓜子坪单元

道路基本为现状,道路由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构成:

主干道:隆庆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马栏山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

次干道:瓜子坪街、宝善巷、雅康巷、新民路、规划次干道等,红线宽度为16-18米,双向两—四两车道;

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6米-12米,为双向或单向两车道。

2)高粱坪沿江单元

高粱坪沿江单元用地狭长,主要分布于钢城大道两侧,道路等级分为次干道和支路。

拓宽钢城大道商业功能区以及公共服务区的路段,由现状12米道路拓宽至16米。

(二)道公交场站规划

瓜子坪单元:现状保留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四处,在片区北部有一处公交换乘枢纽和一处公交首末站,此外还有两处攀钢车队用地。逐步将现状“矿区车队”交通方式升级替换为“城市公交”系统。

高粱坪沿江单元:本单元公交场站主要依托周围的瓜子坪单元以及高粱坪单元,所以规划区内不单独设置公交场站用地。

(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瓜子坪单元:社会停车场规划共设置6处。

高粱坪沿江单元:社会停车场规划共设置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