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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http://zjj.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12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

二、公示期限

2015930201511163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处。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泰隆商厦东楼十楼1005   邮编:617000

联 系 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处  

李珂              335937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9月29

 

 

 

 

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炳草岗位于金沙江南岸,属于攀枝花市四大功能片区之一的江南片区,炳草岗片区一直是全市的政治、文化、金融、商业中心,包括了炳一区,炳二区和炳三区。用地范围北以金沙江为界,南接攀枝花公园及花城新区森林公园,西至攀枝花大道中段,东至密地桥,规划用地包括炳一区(用地范围面积501.02公顷)、炳二区(用地范围面积174.23公顷)、炳三区(用地范围面积967.78公顷),合计总用地面积为1643.03公顷,规划人口规模为16万人。

二、规划定位

炳草岗片区为城市中心区江南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提升江南片区的服务功能,完善城市职能。

三、规划结构

形成“一心、三片”的规划结构,即通过“心-片发散城市组团”系统的架构,在整个片区建构起三个各有侧重的城市功能组团:

“一心”指以攀枝花公园为中心的核心公共绿地;

规划将攀枝花公园定性为集运动、生态、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公共绿地,规划中有意的降低了公园周边开发地块的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

“三片”指围绕核心公共绿地的三个主要城市组团,即炳一区、炳二区和炳三区。

炳一区作为现状城市的商业、金融中心,规划保持现状格局,以保存历史记忆,改善环境,完善设施作为炳一区规划的重点。

炳二区是东部对外联系的“门户”和“窗口”,是面向全市、高标准的、以居住为主的城市花园社区。

炳三区是攀枝花市在新的世纪,以调整城市布局结构、建构新的市级文化中心而兴建的城市新区,是集文化、商业、居住为一体的多元化区域。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为1643.0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102.16公顷。

1、居住用地(R)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面积为363.2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2.96%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172.01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5.61%,包括行政办公用地(A1)、文化设施用地(A2)、教育科研用地(A3)、体育用地(A4)、医疗卫生用地(A5)、社会福利用地(A6)、宗教用地(A9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共计75.7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6.87%。包括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4、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S)

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78.4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6.19%

城市道路用地(S1):包括了主次支三级道路,区内道路面积为163.52公顷。

交通枢纽用地(S3):炳二区设置了大型综合客运中心和炳三区设置了公交枢纽,用地面积为11.74公顷。

交通场站用地(S4):主要包括了公交首末站、停车场,用地面积为3.16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U)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1.31公顷, 占总建设用地1.93%

供应设施用地(U1):包括了水厂、给水泵站、变电站等,用地面积为15.34公顷。

环境设施用地(U2):主要为炳草岗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为1.96公顷。

安全设施用地(U3):为消防指挥中心及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3.12公顷。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为公交维修用地,用地面积为0.89公顷。

6、绿地及广场用地(G)

绿地及广场用地面积为291.4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6.44%

为改善老区环境,在炳一区增加了多处节点绿地,公园绿地面积242.46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3.41公顷,

广场用地:包括了中心广场、大梯道,同时增加了南北向横向开敞空间广场,面积为5.55公顷。

 

规划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比例 (%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363.29

32.96

 

 

二类居住用地

214.72

19.48

R2

R21

住宅用地

206.09

18.70

 

R22

服务设施用地

8.63

0.78

R2B1

 

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148.57

13.48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72.01

15.61

A1

 

行政办公用地

18.44

1.67

A2

 

文化设施用地

9.46

0.86

A3

 

教育科研用地

118.71

10.77

 

A31

高等院校用地

79.63

7.22

A33

中小学用地

39.08

3.55

A4

 

体育用地

18.53

1.68

A5

 

医疗卫生用地

3.97

0.36

 

A51

医院用地

2.91

0.26

 

A52

卫生防疫用地

1.06

0.10

A6

 

社会福利用地

1.85

0.17

 

A9

 

宗教用地

1.05

0.1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5.71

6.87

B1

 

商业用地

57.29

5.20

B2

 

商务用地

9.64

0.87

B3

 

娱乐康体用地

5.82

0.53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7

0.05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57

0.05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2.39

0.22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78.42

16.19

S1

 

城市道路用地

163.52

14.84

S3

 

交通枢纽用地

11.74

1.07

S4

 

交通场站用地

3.16

0.29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50

0.05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66

0.24

U

 

 

公用设施用地

21.31

1.93

U1

 

供应设施用地

15.34

1.39

U11

供水用地

6.67

0.61

U12

供电用地

5.83

0.53

U13

供燃气用地

1.50

0.14

U15

通信用地

0.59

0.05

U16

广播电视用地

0.75

0.07

U2

 

环境设施用地

1.96

0.18

U21

排水用地

1.96

0.18

U3

 

安全设施用地

3.12

0.28

U31

消防用地

3.12

0.28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89

0.0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91.42

26.44

G1

 

公园绿地

242.46

22.00

G2

 

防护绿地

43.41

3.94

G3

 

广场用地

5.55

0.50

H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102.16

100.00

H41

 

军事用地

2.66

 

E

非建设用地

538.21

 

E1

水域

65.77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472.44

 

规划总用地面积

1643.03

 

 

五、公共设施规划

1、地区级及以上公共设施规划

地区级以上公共设施用地包括了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宗教用地、规划面积共计135.03公顷。

2、市政基础配套设施规划

包括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规划面积共计37.80公顷。

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幼儿园:应结合居住用地分布和服务半径布置幼儿园,规划幼儿园个数为15处,总班级数150班,规划用地面积共计6.37公顷,多数为现状保留。

中小学: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来进行规模的预测与布点建设,本次规划高级中学2所,中小学10所,规划小学班级数246班,初中150班,共计用地面积为27.64公顷,多数为现状保留。

社区服务设施包括菜市场、居委会、卫生服务中心、健身场地等,各个社区根据现有设施情况,按标准补充完善。

4、本规划未涉及的其它配套公用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等级:炳草岗道路基本为现状,道路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构成:

快速路道路红线26 ,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2436,次干道规划道路红线1823,一级支路规划道路红线1214,二级支路规划道路红线510

2、道路系统调整与完善:

为改善建成区道路拥堵,进行道路调整:炳一区为现状建成区,梳理竹湖园路段、桃源街以北城市道路,打通尽端路,提升路网微循环能力。炳二区道路已基本形成,对其规划道路进行局部小调整,并核实现状道路。

 


01-区位分析图.jpg
08-功能结构分析图.jpg炳草岗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09-道路系统分析图9.28.jpg炳草岗道路竖向规划图.jpg
1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图.jpg
13-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