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绿建信息(第9期,总第69期)
来源:市节能绿建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节能绿建信息
第9期
(总第69期)
要目
●工作动态
●重点工作
●政务信息
●推进绿色建材应用赋能绿色低碳
●省内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明确建筑节能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外信息
●青海稳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
●工作动态
●重点工作
(一)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方面
1.推进绿色建材工作,一是协助新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的4家企业完成省厅“绿色建材产业链发展(促进)平台”信息录入;二是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工作,8月新增1张绿色建材认证证书,目前我市已有21家建材企业获得26张绿色建材认证证书,3家建材企业正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工作。三是对接市统计局,了解掌握绿色建材企业产值统计口径,据统计,1-6月绿色建材企业产值15.9亿元。
2.开展节能绿建业务技术服务,针对曲江新鸥鹏二期围护结构节能措施、望江综合体屋顶光伏事宜、花海观景平台节能检查事宜、观澜湾屋顶光伏收益分配事宜提出优化建议。
3.召开“寰江云境”项目太阳能利用专题讨论会,会议议定,该项目太阳能应用应执行《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设计应从安全、美观、绿色等角度全方位考量,充分体现出好房子试点项目的优势亮点。
4.加强建筑太阳能利用节能监管工作,把工业项目屋顶太阳能光伏纳入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内容,并要求各县(区)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工业项目屋顶太阳能光伏监管。
5.8月完成“西区公共实训基地”、“安宁伽苑”等13个项目建筑节能检查14次;办理“攀西物流产业园”等6个项目(节能绿建部分)施工图审查备案、并完成节能登记;完成“铜锣湾二期花样年华B区及幼儿园”等4个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截至目前,2025年开展建筑节能检查99次,办理建筑节能竣工的绿色建筑项目20个,建筑面积53.53万平方米,竣工端绿色建筑占比达100%。
(二)散装水泥方面
1.对盐边县渔门镇拟建临时混凝土搅拌站事宜,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明确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外销售混凝土,且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必须拆除。
2.持续开展《攀枝花市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工作,已完成委托编制规划的合同签订,收集相关资料文件,编制单位拟于近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3.做好预拌企业资质延期审核工作,完成对源鑫峰建材公司申请预拌混凝土资质延续的实地检查和设施设备核查,督促企业开展线上申报,按要求做好公示。
4.做好四川拥华环保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仁和迆资工业园区)资质申报审核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申报资质的设施设备核实工作,对搅拌站实验室及设备、混凝土运输车、泵车等进行现场核查。
5.落实预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各企业建立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二是传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环保工作调度会议精神,要求企业重点关注汛期防控、罐车运输、道路交通安全、清洁生产等;三是为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做好防震减灾救灾知识“七进”宣传工作,传达“公众地震预警与紧急避险指引”等防震减灾救灾相关宣传资料,要求预拌企业组织全员学习,做好防范。
6.持续开展2025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的质量抽检和预拌企业试验室配合比检测,截至目前已抽检7家企业5项类别产品质量,抽检次数达6次;已完成9家企业的试验室配合比检测及8家企业掺合料抽检。
7.截至2025年8月,全市共推广使用散装水泥65万吨(水泥散装率58%),预拌混凝土165万方,砂浆6.3万吨。
8.开展“禁现”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巡查在建项目36个、巡查次数99次、巡查198人次。
●政务信息
推进绿色建材应用赋能绿色低碳
一是政策引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围绕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目标,积极落实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绿色建材认证推广体系,目前我市已有21家建材企业获得26张绿建建材认证证书,4家建材企业正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工作。二是试点建设。以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建材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已有城市艺术中心等多个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有效降低了建筑能耗和碳排放。三是大力推广。2025年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预拌混凝土142万立方米、预拌砂浆5.9万吨、新型墙材约1.3亿块标准砖、钛镁防火板约13万张,利用工业固废500万吨左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5万吨。四是宣传培训。联合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组织开展绿色建材技术交流与产品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同时,通过专题培训、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增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公众对绿色建材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全社会支持绿色建材发展的良好氛围,助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省内信息
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明确建筑节能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为加强全省建筑节能设计工作,落实建筑节能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碳排放强度,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明确建筑节能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等现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提交的项目节能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建筑节能专篇和《四川省建筑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对按《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1/T5027等要求进行节能设计的居住建筑,设计单位应提交建筑节能专篇和《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
二、强化建筑节能专项设计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制度,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建筑节能专篇和节能设计信息汇总表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内容符合相关节能标准要求;对建筑节能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按规定应当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外信息
青海稳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把“培育发展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目标任务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鼓足干劲抓落实,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细化,在成果上务求实效,绿色建筑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制定发展政策,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青海省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下大力气,明确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不断拓宽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工程范围。海东市、海西州制定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海南州编制了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西宁市依托《西宁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在规划和设计阶段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的绿色建筑关键技术指标落实到位。玉树州成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争取财政支持,撬动地方绿色建筑发展。今年以来,青海省各地区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扶持,用于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青海省各地区将绿色建筑纳入施工图审查、建筑工程质量等检查范围,全面加强绿色建筑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管理,建立闭合管理机制,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执行绿建标准的监管。细化和明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绿色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责任,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
绿色建材赋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为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西宁市印发《西宁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方案》,并开展绿色建材下乡、节能宣传周活动。海西州在对1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调研的同时,编制地方绿色建材发展产业规划。海南州和果洛州开展了绿色建材认证。
组织开展培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认知水平。青海省各地区以不同形式组织工作推进会、专题宣贯培训会,宣传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技术要点,努力提升各行业对绿色建筑发展的认知水平。
青海省通过积极谋划实施一系列硬招实招,真正做到了招招管用、招招见效,稳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建设报)
●政策解析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
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城市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系统谋划部署新时代城市工作,推动城市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我国新型城镇化水平和城市发展能级、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宜业宜居水平、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当前,我国正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期盼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的基础设施、更加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同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交织叠加,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相互作用,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巨大的挑战,迫切需要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2025年7月14日至15日,党中央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我国城市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立足新时代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科学回答了城市发展为了谁、依靠谁,以及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擘画了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宏伟蓝图,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对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
《意见》包括三个部分、9方面23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了到2030年、2035年两个时间点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到第八部分是重点任务。一是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包括: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二是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包括: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三是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包括: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四是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包括: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五是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包括: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六是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包括: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七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包括: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加强城市社会治理。
第九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重要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