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阶段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要点
来源:市节能绿建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方案设计阶段
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要点
一、总体要求
在方案设计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并单列绿色建筑专篇、建筑节能专篇。
二、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分析要求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全文强条)2.0.5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三、绿色建筑专篇
1.实施范围
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包括工业、科研用地范围内的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实验楼、研发楼等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基本级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5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按绿色建筑更高星级要求建设。
2.专篇中应明确绿色建筑星级。
3.方案文件中应有绿色建筑各专业设计说明。
四、建筑节能专篇
1.实施范围
新建民用建筑(公用厕所、物流仓库、观光电梯等非生活办公用房除外);新建工业项目中的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生活办公用房; 新建工业建筑均应进行节能设计。
2.民用建设节能设计要求
攀枝花市民用建筑应该按照《四川省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中“温和C区”进行节能设计,方案文件中应明确围护结构节能措施。
备注:新建工业项目中的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生活办公用房按民用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3.工业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工业建筑采用《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中“温和 B 区”标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不作要求,但应有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其他节能措施。
五、太阳能利用设计
1.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所有建筑(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均应有太阳能利用设计。
2.方案文件中应有太阳能利用专项设计,包括设计说明和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