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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才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局属事业单位

2024季引才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4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季引才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报考岗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所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局属事业单位2024季引才考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递补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41224(星期二),体检人员请于20241224日上午7:00前到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4室(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东楼11楼报到,携带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和视听工具;如有携带,应主动全部上交工作人员收存,待本人体检完毕后归还。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持有通讯或视听工具的视为违纪,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应检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接受复检。

10.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11.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2.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2-3359556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812-3359660

2.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引才体检考生名单.xls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0

审核: 张泰榕   责任编辑: 龙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