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五项整改任务)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6-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6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5963718;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榕树街33号泰龙商务大厦东楼1101室,联系人:段宏艳,0812-5963718。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