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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2号)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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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4年第2

(公示期:20241023日至20241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对米易县美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米易圣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一、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4115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二、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113029091@qq.com

三、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四、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五、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他(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六、【声明】我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812-3378002)。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4B423-425

联系电话:3378002

 

  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xls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23

 

审核: 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 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