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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优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7-2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优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加快城市更新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自然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优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当前,我市已进入城市有机更新攻坚阶段,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等各类城市更新项目数量多、类型杂、推进要求高。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项目审批仍不同程度存在环节多、材料繁、耗时长等问题,部分项目因审批流程不够优化而影响开工建设进度。现行审批模式难以完全适应城市更新项目“小、散、急、多”的特点和精细化改造的实际需要,亟需建立一套标准化、差异化的快速审批服务机制。出台《实施方案》,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中办发〔2025〕34号)和《四川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川建更新发〔2025〕49号)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我市城市更新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按照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以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城市更新难点堵点问题为导向,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市政管线提升改造等城市更新类型,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和快速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为我市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围绕优化城市更新审批流程和建立审批服务协同机制两个方面,提出梳理全过程审批环节、明确各环节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材料,实行“一码运转”,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式服务等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为分类审批流程。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市政管线提升改造三类项目,分别明确审批阶段和各阶段审批流程。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衔接、强化部门协同、做好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明确方案有效期。

三、主要亮点

《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以下优化措施:一是简化用地批准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和权属变化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二是优化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实行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三是推行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简易改造项目可由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自审承诺书替代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探索实施设计单位建筑师负责制;四是推行“项目开工一件事”,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五是推行“联合验收一件事”,将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办理,简易类项目可免于档案验收。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优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核: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 谢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