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一)职能简介 3
(二)2022年重点工作 3
(三)机构设置情况 5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预算情况 6
(二)支出预算情况 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8
(一)机关运行经费 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9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9
十、名词解释 9
附件 10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简称:市节能绿建中心)是隶属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共有编制十名,实有在职人员9名,退休人员2名;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车改革后,无公车。我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全市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统计上报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调全市绿色建材发展工作;负责对全市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积极申报国家零碳建筑示范城市打造工作。积极协调对接省住建厅等有关单位,会同各市级单位,研判我市实情,综合分析攀枝花零碳建筑优劣态势,结合《攀枝花市打造国家级零碳建筑示范城市工作思路》,拟编制《国家级零碳建筑示范城市实施方案》,逐步开展示范城市打造工作。
2、强化示范引领,提升绿色建材品质。积极支持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60万方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基地和绿色建材研发中心等项目工程,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建材品质。结合攀枝花地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工程质量对比实验成果,出台攀枝花市加气混凝土技术指导规范性文件,着重解决蒸压加气混凝土在民用建筑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开裂等问题。
3、开展《攀枝花市“十四五”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专项规划》宣贯培训和执行工作。做好《规划》宣贯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固废资源化、规模化综合利用,加强禁止现场搅拌执法巡查力度。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控,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控水平。
4、推动《攀西地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落地实施。加强省厅和住建部对接,确保尽快发布实施,开展《标准》宣贯,加强对设计、审图、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管单位相关人员《标准》技术培训,严格按《标准》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5、大力推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拟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太阳能利用规范性文件,以《标准》为技术支撑,全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对既有公共建筑,通过节能改造,根据需求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或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全市新建、改扩建的工业建筑项目和新建、既有公共建筑项目利用其屋面、墙面,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
6、建立预拌行业质量管控长效机制。建立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管控体系。拟定《攀枝花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监管体系框架大纲》(征求意见稿),从预拌企业的原材料进场复检、生产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出厂检验、运输管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模板工程、进场验收、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评定、验收,监理单位对预拌企业资质审查、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芯片植入)、旁站监督、混凝土构件和同条件试件养护、标养试件的养护和送检,到对检测机构监管,形成完整的闭合监管体系。
7、持续抓好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持续有效推进。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展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按照计划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搞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设;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是隶属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10个,实有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2名;中心领导班子成员2人,共有三个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科研法规科、工程应用科。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节能绿建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97.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项目经费取消。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97.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9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7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7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6.7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和项目经费取消。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万元,占7.2%;城乡社区支出165.4万元,占83.6%;住房保障支出18.03万元,占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3.0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和公积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74.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和公积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和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每年公务接待有限且规模较小,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车改革后,无公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节能绿建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7.5%,其中办公费1.38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5.51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工会经费2.40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其他交通费8.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节能绿建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节能绿建中心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7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022年未下达项目资金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此表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