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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攀枝花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攀枝花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攀枝花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是进一步做好网站建设。加强对局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开辟了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交易、房屋租赁、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办事指南、表格范本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更加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查询。全年网站访问量9万余人次。安排专人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和保密检查工作,防止网络泄密隐患。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将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全部录入电子政务大厅,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均可在电子政务大厅进行网上下载和填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7余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00条,其中通过公示栏公开190条;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政务信息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我局规定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全部免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信息较之往年有所减少,需着力加强信息公开质量及数量。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完善细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更新维护、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并于年终进行目标考核。

  2.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提高信息质量

  根据任务变化和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各类信息,提高信息时效性和质量,修订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增加信息数量,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

  3.加强培训学习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各单位(科室)确定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写作和报送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全局信息工作需要,按时按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和举办专门培训等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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