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攀枝花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攀枝花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攀枝花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是进一步做好网站建设。加强对局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开辟了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交易、房屋租赁、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办事指南、表格范本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更加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查询。全年网站访问量达 万余人次。安排专人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和保密检查工作,防止网络泄密隐患。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将进驻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全部录入电子政务大厅,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均可在电子政务大厅进行网上下载和填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5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336条,通过公示栏公开129条。 全年编辑《攀枝花建设信息》12期,重点反映我局工作动态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相关市级部门参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因其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已以正式公文回复申请人。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我局规定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全部免费。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无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以满足公众查询需要。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进一步整合局主管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和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