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12-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1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对局机关建设信息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新闻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征集群众对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我局政务工作的公开性。安排专人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和保密检查工作,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充分利用我局信息网站公示平台,及时将我局应当公示的内容,向社会或本局各部门予以公开。
二、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审核制度,明确公文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信息,对免予公开信息还需注明理由,确保信息公开审核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住建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计划总结信息77条、法规公文信息53条、工作动态信息231条、其他信息163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城市规划设计公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日常监管动态、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等信息。通过主动公开上述信息,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我市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动态的了解。另外,通过发布各种会议及培训通知,加强了建筑企业与建设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促进我区建筑市场和谐发展。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本局网站的作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本局主要职能、办事指南等内容的网上公开工作。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开。群众可通过发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访,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2.为使群众更便捷地了解本局的业务工作,本局除了通过报刊、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以外,还在市政府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设立资料索取点、业务咨询台,方便群众对有关业务信息进行即时查询。
3.本局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现场活动中向群众派发各种普法小册子、海报、宣传单张等资料,宣传《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与建筑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现场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了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站,在网站上开辟了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我局信息予以公开。全年网站访问量达9万余人次。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在下一年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本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效率。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加深广大群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承诺、公开内容以及公开途径的了解。通过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