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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渐突出,国家、社会、个人对老年人的居住、出行方便都越来越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作。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我市于2018年启动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工作。

一、摸底调研,试点先行。

通过对市辖区进行摸底调查,共计6584个单元有增设电梯的需求,其中东区4019个单元、西区1031个单元、仁和区1534个单元,通过摸底调研,对市辖区电梯增设需求有了更全面清楚的了解。2018年米易县率先试点开展了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工作,申请64部电梯的以奖代补资金960万元,目前已竣工验收55部,未完成验收4部,未开工5部(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我市申报既有住宅新增电梯数量17部(东区1部,仁和区1部,米易县15部),其中米易县已有6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2020年,我市申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数量42部,其中东区10部、仁和区28部、米易县4部,已开工建设6部,其余正在准备前期工作。

二、制定方案,提供依据

2019年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对增设电梯的范围、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资金来源、部门责任分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市级和区级财政共给予每部电梯一次性补贴5万元。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应在尊重原有规划、现状,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依法合规”的原则,不搞大包大揽,不搞行政强制,凡是业主自愿同意的,积极支持,业主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实施。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6月出台了《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指南》,更为详细地解读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流程和所需的相关材料。

2019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实施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对2019—2021年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实施意见于2019年4月印发,相关要求与住房城乡建设厅稍有不同,加之部分市民对我市电梯增设提出意见,建议我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明确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即可增设电梯。根据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攀枝花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优化修改,已征求完相关部门意见,优化完善的《实施意见》即将印发实施。

目前,我市也在推进通过在电梯内植入广告,利用广告产生的收益,对底层住户进行补偿和对后期相关管理费用进行补贴。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