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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百强中心镇建设奖励政策落地的建议》(第18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市政策支持省级百强中心镇的奖励政策。建议参考省级奖励办法,重点给予资金、土地方面的奖励,解决百强中心镇建设在土地、资金上的需求,加快推进百强中心镇做大做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

  (一)在财政金融保障方面。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我市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及时分配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做好库款保障,促进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做好共同富裕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等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指导县(区)与中心镇制定合理的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有序推进财政收入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省级统筹机制,确保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9%。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交通、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社保、卫生、教育体育、民政等部门,加大对百强中心镇交通、农村供水工程、住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产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向上争取资金力度,鼓励各中心镇依法依规统筹整合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发展,逐步形成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三是强化绩效监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做好省级百强中心镇专项资金项目包装申报和资金绩效监测工作,2023年12月提前对各省级百强中心镇申报2024年专项资金项目包装进行了指导,并加强对已申报项目的督查督导,确保项目按时推进。

  (二)在用地保障方面。一是做好用地报批梳理谋划。指导各省级百强中心镇提前梳理谋划2024“大抓落实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制定2024年建设用地报批计划并上报。二是加强用地保障。市自规部门按照优化用地指标配置的原则,通过“增存挂钩”机制落实保障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三是畅通用地报批渠道。我市各级自规部门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用地报批效率,全面深化项目用地“多审合一”“多论合一”等改革,畅通“绿色审批”通道,提高用地审批质效。

  二、关于“市级相关部门尽快对《攀枝花市关于加快中心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相关保障措施出台落地政策,明确标准、操作流程,以便县区加快中心镇建设,不断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

  (三)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持续深化扩权赋能。2020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市、县(区)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中心镇的实际工作需要,平均赋予各中心镇161项权利。二是厘清县区、乡镇两级权责关系。我市编制了《攀枝花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清单》(攀府发〔2022〕2号),各县(区)在完善权责清单基础上,因地制宜印发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等,实现“数单”并行,明确了交接双方权利责任、赋权事项人财物配套措施和配合机制等。三是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全市不断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目前已组织472名中心镇、副中心镇在编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四是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市委编办在中心镇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赋予中心镇县级行政权力,同步下沉执法人员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今后,我市将继续做好中心镇的培育发展工作,在资金、项目、土地、人才等要素上予以保障,特别是对省级百强中心镇给予倾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审核: 冯越   责任编辑: 龙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