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辖区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第1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相关部门对西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研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建议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市和区级两级政府投资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07〕68号)规定,市级政府主要承担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两侧绿化,自来水、煤气、排洪、排污干管、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投入。目前,市级也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负责西区范围内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两侧绿化,自来水、煤气、排洪、排污干管、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投入。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推动西区追赶跨越发展的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意见》精神,在城建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包装及资金争取、重点项目建设上对西区予以支持和加强指导,特别是正在实施的市排水防涝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国债项目,结合属地需求优先支持和实施西区区域段工程,最大限度支持西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根据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原则,针对攀钢、攀煤移交管理的道路、桥梁、路灯、广场、公园绿地、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修缮、改造、管护等运行维护费用的投入给予补助,以弥补企业移交的社会职能、市政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缺口,提升基础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议
针对攀钢、攀煤移交管理的道路、桥梁、路灯、广场、公园绿地、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修缮、改造、管护等运行维护,考虑到现阶段市、区两级发展实际和财政状况,一是利用好共同富裕建设试验区金字招牌,市共富办、市级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攀钢、攀煤移交基础设施的改造维护;二是聚焦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等政策支持领域,市级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持续加强项目包装申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攀钢、攀煤等西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市级财政做好有关资金的统筹分配,最大限度支持西区;三是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强西区江南片区区域规划研究和支持,特别是产业转移和布局统筹考虑。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关于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推动西区追赶跨越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入研究落实支持西区基础设施及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的实际举措,加大对西区发展改革帮扶支持力度,切实弥补市域协调发展短板。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