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配置、优化城乡接合部及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建议》(第12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乡结合部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关系到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城市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摸底调查,我市部分老旧小区存在提案中提及的城乡接合部及老旧小区普遍缺乏配套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通道容易被占用受阻等问题。我市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工作,将居民意愿改造强烈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优先纳入改造计划。自2018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全市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1个,其中已完成改造157个,正在开工改造65个,计划年底前开工59个,惠及居民94302户28万余人。
一、关于“加强城乡接合部及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优化”的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44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议事协调、工作谋划等工作,定期专题研究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
二是做好工作统筹。制定《攀枝花市辖区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攀枝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方案》《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补建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攀枝花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推进城市更新大抓落实工作方案》等,以及供水、供电、通信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专项配套操作文件,按照《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计指南(试行)》规定 ,在相关规划和方案对消防设施工作提出了要求,保障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关于“将市政消火栓补建工作纳入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的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片区有机更新。全市已实施城市更新项目27个,投入资金约16.02亿元,已建成东区望江记忆广场、人民街便民活动场地、仁和乐活共享公园、春天花园耍街等口袋公园53个,增加公共休闲场所约4万平方米。
二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18年以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81个,完工157个,完成投资约10.8亿元,清理24348平方米小区违章建筑,改扩建小区道路215031.5平方米,配建停车位3248个,配备了100余个消防栓,设置消防回车场14个,改造消防管道6000余米。
三是探索实施城中村改造。正在实施仁和区棉沙湾城中村改造项目1个,完成投资额600万元,同时对东区弄密村、西区大水井、仁和区老横街、仁和区坛罐窑、米易县安置房建设区城中村开展方案设计,根据后期资金和工作进展逐步实施改造。
三、关于“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的建议
一是尊重居民意愿,立足小区实际。切实将消防通道改造、飞线整治、微型消防站建设和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小区消防安全需要。截至目前,已改造完成的小区均实施应急救援通道划线标识改造,包括地面粉刷消防标识线和禁停标识、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警示牌等,同步开展楼道革命,清除小区楼道堆放杂物,保障安全逃生通道畅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基本得到整治。
二是开展小区治理补短板行动,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结合党建引领城市老旧小区(院落)治理补短提质工作,通过集中治理,对2023年前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实现小区(院落)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三个全覆盖”。鼓励采取市场化引入、国企入驻、居民自管、社区兜底管理等方式引入物业服务,开展小区日常安保、保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服务,保障消防设施保养到位,功能完善。截至目前,已有45个小区实现专业物业公司管理,51个小区实行自治管理,88个小区由社区进行兜底管理。
四、关于“支持老旧小区和城乡接合部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的建议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消防设施改造、维护资金及时到位,在争取中、省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县(区)政府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等渠道落实消防设施改造资金。2018年以来,已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约12.8亿元,已完成投资约10.8亿元。
二是出台改造资金政策。出台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等支持政策,明确居民可提取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