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第二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人行道照明设施的建议》(第18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于老旧路灯进行更换、维护,对人行道无照明设施的进行新装,对于被行道树遮挡的路灯进行修枝截干。”的建议
(一)对老旧路灯更换情况。为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城市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川建城建函〔2022〕3236号)要求,鼓励改造更换老化高能耗灯具、安装LED节能照明设备。2022年以来,对10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高压钠灯更换为LED路灯,共计600余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财政资金安排落实情况,逐年进行更换,直至全部更换为LED路灯。
(二)路灯维护情况。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共巡查630次,维修路灯2400余盏,处理路灯电缆故障70余处,更换路灯电缆4000余米,处理路灯市民热线100余起,维护更换景观照明光带500余米,全市路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
(三)路灯新装情况。按照《省委第十巡视组攀枝花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城市照明整改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道路盲区排查整治时发现部分路段路灯安装数量不够,未能满足市民夜间安全出行照明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各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智学北路、西区学稚花园、湖光西街、湖山巷、月潭街、清河西路、瓜子坪天桥二层廊道等共计新增路灯200余盏,我局将持续开展道路盲区整治工作。
(四)行道树修枝的情况。按照行道树管理规范,在保证树木正常生长、遮阴功能、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结合日常巡查,不定期修枝整形,清除下垂枝、内堂枝、干枯枝和遮挡市政设施的枝条。今年4月,已完成炳草岗大街、金沙江大道东段、金沙江大道中段及炳三区等多条道路 270余株行道树的修剪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城市照明设施更新改造。有些路段路灯使用年限长、路灯灯具老化严重的情况,做好改造规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年推进改造,以逐步改善路灯照明情况。
二是提高城市照明管理维护水平,加强对城市照明灯具、电缆、控制柜等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如大风、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下的特殊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城市照明设施问题和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处理,不能处理的建立问题清单并及时汇报。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在巡查检查时,发现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如路灯灯具破损、行道树遮挡、路灯杆歪斜等及时沟通协调,第一时间处理,形成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