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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市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来源:市住房保障办     发布时间:2019-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努力让农民工在城市住得好,增强住房获得感、城市归属感。

一是扩大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从2013年起,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从城市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等新市民,实行自愿申请、统一分配,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2013年5月21日,我局印发《攀枝花市“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把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每年拿出可分配公租房的30%,定向分配给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租金每月5元/平方米。凡符合我市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均可在辖区申请,各县(区)实行就近分配截至目前全市已向农民工分配公租房804套。

三是科学规划公租房建设。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同步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公租房主要建在市区范围,以方便就医、入学、工作等为宜,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我市自2003年启动保障房建设以来,建设公租房项目115个13666套,其中政府投资建设8282套,企业建设5384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