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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级统筹棚改工作“换挡提速”

来源:市住房保障办     发布时间:2019-05-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我市棚户区改造自2009年启动,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实施棚改9.17万套,其中2009年-2016年棚改由各县区或大企业自行筹资、自行建设、自行还款,8年时间共实施棚改4.6万套。为抢抓棚改政策窗口期机遇,实现全市棚改攻坚,经2016年8月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将棚改模式调整为“市级统筹、区级实施”的新模式强力推进全市棚改工作,由市政府统筹棚改规划、政策和资金,各县(区)政府只负责棚改房屋征收等具体工作,贷款资金市区两级按5:5比例偿还,此举大大提高了棚改效率,2017-2018年两年共实施棚改4.57万套。截至2019年4月,2017年棚改项目报账21353户,报账完成率99%,报账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我市将按照轻重缓急对完成报账、成片集中、插花等不同情况的房屋进行科学有序拆除。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棚改工作的统筹,下设市棚改统筹办,与市住房保障办(正县级部门)合署办公。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工作机制,成立了棚改资金筹集组、棚改房源筹集组和目标任务督查督导组3个专项工作组。同时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融资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研究制定惠民政策。制订了市级统筹棚改、棚改货币化安置等系列政策文件,对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政府分别给予40%、30%的货币化补贴。

三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研究解决了改制企业无产权房认定、三分一产权完善、地大于房及“住改商”补偿等50余个问题,明确了棚改房屋面积不一致等问题的处置意见。

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棚改资金报账,进一步精简报账流程,明确了各环节审核资料的报账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