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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带队赴内江等地考察学习棚改先进经验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4-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切实有效推进我市棚改工作,根据市政府安排,4月16日—19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兴尧带队,率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棚改办、市国投(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行7人赴乐山、自贡、内江3个城市考察学习兄弟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房屋拆除、公房改造等工作先进经验。

乐山等3个城市的棚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与领导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市区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棚改工作与拆除工作,研究确定全市棚改规划和工作思路。二是努力将项目的收入和支出做到平衡,不给地方财政增加负担,能自求平衡的自求平衡,不能自求平衡的由其他土地注入带动平衡。三是依托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充分掌握社情民意,因情施策,对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采用“双100%”制度,以楼栋为单位,签约率、自主搬迁率均达到100%才纳入棚改进行征收补偿。四是着力项目改造资金筹集,逐一梳理分析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按照“一项一策”原则,解决资金缺口。五是加快棚改腾空地出让步伐,充分把握房地产市场形势,有计划的将棚改腾空土地推向市场,变现收回改造成本。六是探索构建动态还款机制,资金的偿还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锁定偿债资金来源,夯实偿债责任,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七是分类处理公房改造,对市属区属单位公房不予补偿,对央属省属单位公房进行等值补偿或等值置换。

下一步考察学习组将整理汇总本次考察学习的相关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关于赴内江等城市学习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考察报告》,将乐山、自贡、内江3个兄弟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房屋拆除、公房改造的先进经验融入到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