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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河中学东门设立人行天桥》(第5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经勘察,该路段地形条件复杂,建筑物分布相对密集,空间较小,行人过街设施的设置受建筑空间、周边建筑功能等因素影响较大。同时,行人过街设施也会影响周边建筑功能的发挥。另外,该路段管线布置空间有限,管线大部分位于两侧人行道下,分布情况密集,没有足够空间布设人行过街天桥桥墩,人行过街天桥实施条件困难。

二、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调研。按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中的有关规定:路段上过街行人超过5000P/h(每小时人流量),才达到设置天桥的需要。大河中学东门人口居住量较小,行人大多为大河中学学生,通行量及时间上都不均衡,不能满足规范的人流量要求。故该路段达不到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最低要求。

三、为缓解该路段交通拥堵及行人过街安全问题,已在大河中学路口转向处设置了临时红绿灯以及人行斑马线,同时四医院大门外也设置了人行斑马线,满足了行人的过街需求。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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