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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火车南站站前横向四条道路纳入市级投资的建议》(第2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火车南站及周边项目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仁和区路网结构,对密切对外交通联系具有建设性意义,对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有很大促进作用。火车南站项目建成后,完善周边路网建设,能有效提高区域内的交通运输能力,带动沿线土地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但项目的决策和实施需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规划和谋划,按照轻重缓急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统筹安排。

新区站前巷、新区站前南街、新区站前北街、新区南站路,在规划上属于城市次干道或城市支路。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投资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07〕68号)规定:辖区次干道、支路及其两侧绿化,自来水、煤气、排洪、排污管网,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等,属于区级政府承担的投资责任。如要将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纳入市级投资,需在考虑全市总体规划和资金的前提下,统筹研究决定。

从减轻仁和区政府财政压力出发,仁和区政府可开拓融资渠道,考虑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