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深化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大农房改造力度的建议》(第8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化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您提出的加强规划建设改造、简化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定建设工匠培训政策等建议,对指导我市村镇建设实际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加强规划建设改造”的建议
我市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制定14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要求和“一户一宅”“适度聚居”原则,布局了村民聚居点,逐步引导分散、零星、闲置的居民点整治搬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目前,各县(区)均按要求发布了乡村规划建筑师招聘公告,招聘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指导各县(区)在县级和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规划和保障乡村振兴生产生活空间,优化乡村居民点布局,鼓励有需求的行政村编制村级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布局农村居民住房新建、改建用地布局,满足合理建房需求。待各乡镇乡村规划建筑师到位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乡村规划建筑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乡村规划设计和农房建设工作。
关于“研究制定相应政策”的建议
一是四川省新修订的《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中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支持农村住房建设的补助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住户给予补助。2023年9月,我市启动了既有房屋建筑C、D级危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市级研究出台了每户4万元(市、县按3:7比例承担)的拆除重建资金补贴政策,个别县(区)配套制定了贷款贴息等政策。二是今年5月,住建厅拟在全省开展农村建房“以奖代补”试点,对符合有关要求的建房农户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组织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申报,当前正加强向上对接汇报,尽最大努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三是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建房技术人才基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3月举办了攀枝花市2024年度乡村建设工匠暨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对来自5个县(区)的共50余名乡村建设人才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训,培训合格率达95%。另外,省级层面起草的《关于加强四川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该文件的出台将促进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系统化、制度化。四是为提高农村村民住房农用地转用审批效率,2021年11月,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明确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用审批权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1号),明确将省政府批准权限内(不含国务院授权)的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组织县级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村民住宅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大政策宣贯,深入调查研究和服务指导,切实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机构作用,加强规划、用地、设计、建设、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共同打造“风貌乡土、结构可靠”的现代化宜居农房。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