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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市召开棚改工作攻坚会

来源:市住房保障办     发布时间:2020-05-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0年5月7日,市政府副市长李文飞在市政府2楼3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市棚改工作攻坚会,听取全市棚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对全市统筹棚改项目报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军,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钒钛新城管委会、东区政府、西区政府、仁和区政府、盐边县政府、米易县政府、市国投集团、城投建设集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做好棚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棚户区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向老百姓特别是住房困难群众兑现的庄严承诺,是省政府下达给市政府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全力攻坚,加快棚改报账工作。

一、加快资本金筹集

市财政局、市国投集团要按照加快棚改报账工作要求,切实加快棚改项目资本金筹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各区政府及时归还市国投集团使用资本金垫付的棚改本息1.55亿元;二是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督促属地政府和大企业将棚改区域内未移交的“三供一业”统筹资金0.82亿元移交作为棚改资本金;三是城投建设集团将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后退出的0.65亿元资本金,投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国开行八期项目;四是市国投集团尽快筹措剩余缺口资本金7.62亿元,并根据各区报账进度需求及时投入所需资本金,确保将剩余银行获批贷款资金申请发放到攀枝花棚改资金贷款专户,决不能因筹集资本金不到位问题影响全市报账工作推进。

二、加快棚改报账

各县(区)要按照加快棚改报账和腾空区拆除目标任务要求,落实专人,制定报账计划,倒排报账攻坚时间,按购新房、二手房、纯货币(住宅类、非住宅类)报账顺序加快棚改报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务必在各棚改项目贷款资金建设期结束前完成居民安置补偿、房屋拆除、工作经费等报账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做好棚改本息偿还工作,东区、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决不能因本息未及时偿还问题影响报账工作,前期拖欠的本息资金应及时归垫,后期须按时还本付息,不得新欠还本付息资金。在棚改工作推进中,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但不能自行盲目扩大范围,无法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及时退还银行,降低地方隐性债务量。

同时,市国投集团、城投建设集团要抽调专业人员加快棚改报账资料审核与资金拨付。市国投集团抓紧与国开行对接,5月10日前完成可直接使用的3.06亿元棚改资金的拨付;及时投入资本金1.052亿元,5月20日前完成5.26亿元已送审棚改资金的拨付;加快棚改资金使用,6月底前完成已到攀剩余资金的使用。

三、加快腾空土地综合利用

各县(区)政府要加快棚改腾空土地综合利用,结合报账进度,制定房屋拆除计划,加快拆除进度,尽快产生棚改腾空土地收益。一是各县(区)按照贷款银行要求,结合我市棚改实际,央属、省属单位公房(不含攀钢集团公司、攀煤集团公司、中国十九冶集团公司公房)在棚改项目可研范围内、项目贷款资金余额可覆盖、非住宅资金占比不超20%的前提下,可按照被征收房屋认定价值直接补偿拨付给被征收单位。二是各县(区)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加快调整棚改腾空区土地性质和指标,置换土地用途,整合地块规模,进一步提高出让土地使用价值。三是各县(区)加快棚改腾空土地招商引资项目包装和洽谈工作,并按还本付息计划安排,积极推进棚改腾空土地出让,出让收入专项用于棚改本息偿还。

四、加强督查指导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市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棚改报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棚改统筹办加强对各县(区)棚改报账工作督查,实行工作周报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报账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