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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局财务审计科     发布时间:2017-03-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建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枝术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全市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市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负责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规划区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责任。负责管理和指导行业标准定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等职责。

  (二)市住建局2017年重点工作

  深化城市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强化机构和人员建设,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抓好火车南站、城市轨道交通示范段建设,多元发展城市交通客运系统解决好城市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推进城市总规修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货币化安置,统筹推进棚改;强化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规范窗口建设,巩固行政审批效能;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筑牢住建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住建局内设十四个科室,另有攀枝花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攀枝花建设建材工会委员会和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规划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7年收支总预算1613.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上年结转因财政盘活资金未批复,此表反映的收入均为当年收入。市住建局2017年收入预算为1613.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局2017年支出预算16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33万元,占83.8%,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91万元,行政运行941.64万元,住房公积金83.17万元;项目支出261.4万元,占1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613.7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3.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3.7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81.9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部门预算未包含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费纳入社保统一发放),以及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12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2万元,占20.29%,城乡社区支出1203.04万元,占74.56%,住房保障支出83.17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2万元,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120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机关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律顾问、诉讼经费、抗震办、测绘办、城镇重建办、全市建设行业岗位培训办证、城乡建设统计及行业经济分析、市政务中心规划和建设局窗口,行政调解、测绘管理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83.17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2.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308.06万元,在职人员经费740.25万元,住房公积金83.17万元。

  公用经费22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其中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9.46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01.3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4%,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继续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从严控制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96.29%,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单位保留公车1辆,相应公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2017年安排公务用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市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220.8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2.0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住建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执法执勤用车。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市住建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