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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安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4-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货币化安置政策解读
 
3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攀枝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攀办发[2017]28号),该政策是在原(攀办发[2015]114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适用范围
    项目类型:适应于政府主导的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企业主导的旧城改造项目并不适用该《通知》。
地域范围:东区、西区、仁和区(含钒钛高新区)。即《通知》内的安置补偿政策适用于东区、西区、仁和区(含钒钛高新区)辖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制订。
二、货币化安置方式
《通知》中明确了货币化安置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房屋征收部门直接以货币补偿给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居民的补偿方式。这种方式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后不再购买新建商品房,直接要求得到货币补偿的一种形式,简单的说就是一手交房,一手交钱,拿钱走人。
第二种方式:房屋征收部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补偿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政府牵线搭桥,以建立房产超市的形式,将市区现有房源进行公布,被征收人自愿购买的一种方式。简单的说,就是政府把所有房源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布,被征收人自行选购新建商品房的,政府给予其一定购房补贴。
第三种方式:房屋征收部门回购商品房作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安置房源的补偿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政府购买商品房,将其作为安置房源,安置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居民。
三、货币化安置补偿、补贴及奖励范围
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讯、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有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补贴主要指对选择不同货币化安置方式给予政策性补贴的比率不同,鼓励居民选购新建商品房。
奖励主要指提前签约或提前搬迁都有奖励,因此先签约、先搬迁都是最合算的。
四、补偿、补贴及奖励的具体标准
(一)补偿的具体标准
1.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的总建筑面积。
2.搬迁补偿:住宅用房的搬迁费为每个产权户1200元;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按房屋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计算,且不低于1200元。
3.临时安置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住宅房屋按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按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补助费。
4.设施设备损失补偿:电话100元/部;光纤宽带100元/户;有线电视500元/户;空调移机300元/台;燃气热水器移机150/部;太阳能热水器移机500元/台。
5.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评估机构评定结果给予补偿。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范围内统一的装修补偿标准。
(二)政策性补贴
1.居民选择纯货币补偿的,可得到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贴(选择此种方式的居民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满足人均住房标准的房产证明文件,每户不低于50平方米)。
2.居民选择在市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除上述10%的货币补贴外,还可再得到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购房补贴。(其中购买现房的一次性补贴到位;购买期房的,先补贴20%,后凭购房纳税凭证领取10%。新购房屋价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按新购住房价格的30%给予购房补贴)。领取30%购房补贴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其他购房补贴。(特别提醒: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共享受40%的购房补贴; 2.棚改居民买商品房不再受辖区限制,在东区、西区、仁和区和钒钛高新园区买房均可,买哪里的房,买哪个品质的楼盘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需求决定。)
3.居民非住宅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可得到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0%的货币补贴。
(三)签约搬迁奖励
1.住宅房屋:
提前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第一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房屋面积15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第二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房屋面积1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超过征收补偿方案第二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
提前搬迁奖: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第一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的,按房屋面积3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每户不低于5000元;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第二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的,按房屋面积2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每户不低于3000元;超过征收补偿方案第二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的不予奖励。
  2.商业、办公、仓储、企业生产用房: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奖励,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
每户奖励总额不得大于10万。(国家棚改政策是对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大力扶持,对于多套房的奖励总额给予限制)
(特别提醒:提前签约和提前搬迁都有很高的奖励,越早签、越早搬越划算,且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自己中意的商品房楼盘和户型,越晚选择的余地越小。)
五、货币化安置补偿款的发放
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以户为单位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确定以房屋权属登记为准,一处房产多人共有的,按照一个产权户认定。
(一)按照“行补偿、后搬迁”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费应在搬迁前发放;
(二)政策性货币补贴和签约搬迁奖励在被征收人按时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后及时发放;
(三)购买现房的政策性购房补贴一次性补贴到位,购买期房的,先补贴20%,后凭购房纳税凭证领取10%。
六、建筑面积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有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登记证记载的面积为准。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经核查他处无住房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按不低于50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且不再支付50平方米以内的补差款。
(二)被征收房屋未经产权登记的,由各区政府组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管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棚改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七、案例分析
一套50平方米的房屋被征收,假定房屋评估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按此通知规定,如果其选择货币化安置,三种情况,可获得的补偿分别为:
(一)选择纯货币化安置
1.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3000元/平方米×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即3000×50=150000元;
2.搬迁补偿:每户1200元;
3.临时安置补偿:房屋的总建筑面积50×7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具体确定,此处以最低标准为例)×12个月,即50×7×12=4200元;
4.设施设备损失补偿:按实际情况测算,单项价格可见前文;
5.装修补偿:按实际情况确定;
6.政策性补贴:货币补贴150000×10%=15000元;
7.按此推算,在不算设施设备损失补偿、装修补偿、搬迁奖励等无法预计的经费外,最少可获得货币补偿:
150000+1200+4200+15000=170400元(净收入)
(二)选择购买商品房安置
1.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3000元/平方米×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即50×3000=150000元;
2.搬迁补偿:每户1200元;
3.临时安置补偿:房屋的总建筑面积50×7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标准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具体确定,此处以最低标准为例)×12个月,即50×7×12=4200元;
4.设施设备损失补偿:按实际情况测算,单项价格可见前文;
5.装修补偿:按实际情况确定;
6.政策性补贴:货币补贴+购房补贴,即150000×10%+150000×30%=60000元;
7.按此推算,在不算设施设备损失补偿、装修补偿、搬迁奖励等无法预计的经费外,最少可获得货币补偿:
150000+1200+4200+60000=215400元(净收入)
(三)选择房屋征收部门回购商品房作为补偿的,根据各县区政府的规定执行。
八、各区政府可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