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勘察设计与消防审查科 发布时间:2021-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执行《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钒钛新城建设局、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的通知》(川建标发﹝2021﹞112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1月1日起,攀枝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开展建筑设计方案报审的新建住宅建筑项目,应全面执行《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DBJ51/168-2021)。在攀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图审工作中应严格把关,确保标准执行到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监管,把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质量检查内容。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