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攀住建资质许决字〔2021〕第055号)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7-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攀住建资质许决字〔2021〕第055号
攀枝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提出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本机关已于2021年6月30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请你公司持本决定书,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市政务管理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