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10-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函
攀枝花沅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前期,我局已下发了《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建筑企业资质条件核查(第一批)结果的通告》,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你单位注册人员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撤回你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因《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攀住建资质撤决字〔2020〕第1号 )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大厦东楼1005室,联系电话:3359769。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