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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通知

来源:勘察设计与科技科     发布时间:2020-07-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机构确定

 结合近年来我市施工图审查情况,综合考虑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业绩、资质等级和资质覆盖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在我市执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四川省勘察设计审查中心、四川矩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四川西南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广益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中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业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二类房屋建筑和二类市政工程由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进行审查;一类房屋建筑和一类市政工程、超出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审查范围的由其余5家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有效期自该文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限两年。

  三、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

 四、切实加强施工审查工作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规范和施工图审查要点进行审查,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凡未执行政府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攀枝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文件联合审查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将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应严格按照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依法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并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图审查的报审工作。

五、米易、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