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0-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2019年第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6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6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