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4年第2号
(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米易县美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米易圣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对初审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一、初审意见为“拟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具体意见并进行申诉。申诉须于2024年11月5日17:00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逾期未在资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企业放弃申诉。
二、企业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本企业业绩申报相关施工资质,且审核意见需作“业绩核查”的,请对应填写《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详见附件2、3)并发送至邮箱:113029091@qq.com。
三、窗口咨询: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四、单位及个人反映本公示中企业情况:须提交正式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反映材料,视为无效反映。
五、申报企业在本次资质申办业务全流程办结前,在资质申报系统中除提交申诉材料外,请勿作其他(包括申报人员)变动。
六、【声明】我局办理企业资质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企业资质申办咨询、辅助等业务。若遇冒充我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法人员,请举报(举报电话:0812-3378002)。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4楼B区423-425号
联系电话:3378002
附 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xls
2.施工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核查表
3.施工企业业绩核查表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