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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级部门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巡察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0-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级部门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巡察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10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级部门棚户区改造工作进驻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邵邦伦通报专项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强代表被巡单位进行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全体巡察干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国投集团公司共5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棚改工作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邵邦伦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对待专项巡察;要聚焦重点任务,将政治监督贯彻专项巡察始终;要强化政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专项巡察任务。

邵邦伦强调,本次专项巡察时间紧、对象多、任务重,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巡察组紧盯党组织职能职责和作风廉洁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棚户区改造相关决策部署情况,持续加强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刘志强表示,棚户区改造专项巡察是市委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棚改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是对全局工作的鞭策和促进,相关单位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二是及时准确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等;三是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四是以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进一步改进各项工作水平。

巡察期间(10月12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攀枝花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学府酒店)设置意见箱,设专门值班电话:13808141803,电子邮箱:pzhxcz3@163.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30。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