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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顺利通过省级评审

来源:市节能绿建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四川省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评审会,《标准》顺利通过评审。评审会由省厅标准定额处处长主持,7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省厅勘察设计和科技处、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元刚总工程师、凉山州住建局副局长尹启荣及相关编制单位出席审查会。

评审专家组认为,《标准》经广泛调查研究,结合攀西地区地域、气候特点,在总结建筑节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而成,可操作性强,对规范和指导攀西地区建筑节能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攀枝花市和凉山州为攀西地区量身打造的建筑节能省级地方标准,助力实现“30.60”碳达峰达中和目标。《标准》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时代特征:

一是通过对攀枝花市10年来的气象数据分析研究,全国首创温和C区建筑气候分区,节能设计宜满足夏季隔热,可不考虑冬季保温。二是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了攀西民用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通过弱化部分围护结构限值要求,加强建筑物南向、西向外窗遮阳设置,强化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弥补围护结构热工要求,其总节能率已达 75%以上,超过国家现行65%的标准。三是强化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实现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全覆盖。明确了太阳能利用系统形式和最低安装比例,居住建筑应优先选用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满足热水需求的条件下,宜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用于住宅小区公共用电;公共建筑除有热水需求的酒店、医院、宿舍等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外,其余公共建筑全部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四是明确了带玻璃幕墙的公共建筑宜采用具有隔热功能的光伏发电玻璃幕墙。五是节能材料特色化。明确外墙采用当地工业固废生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或板材、烧结自保温砖等绿色建材,构成外墙自保温系统,彻底实现节能材料与主体结构同寿命。《标准》为建设具有攀枝花特色的低能耗建筑和打造国家级零碳建筑示范区域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将由省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标准》中相关强制性条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