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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公   

2017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草岗一单元、炳草岗二单元、炳草岗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网(http://zjj.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12

二、公示期限

201712520181153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泰隆商厦东楼十楼1004   邮编:617000

联 系 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  

廖 培              3359661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4

 

 

攀枝花市炳草岗片区(炳一单元、炳二单元、炳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炳草岗位于金沙江南岸,属于攀枝花市四大功能片区之一的江南片区,炳草岗片区一直是全市的政治、文化、金融、商业中心,包括了炳一区,炳二区和炳三区。用地范围北以金沙江为界,南接攀枝花公园及花城新区森林公园,西至攀枝花大道中段,东至密地桥,规划用地包括炳一区(用地范围面积499.09公顷)、炳二区(用地范围面积176.14公顷)、炳三区(用地范围面积967.09公顷),合计总用地面积为1642.3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1108.5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为16万人。

二、规划定位

建设成为配套设施完善、文化氛围浓郁、环境优美的集文化、商业、居住为一体的攀枝花片区级中心。

炳草岗一单元定位:为攀枝花历史记忆区及炳草岗片区级中心。

炳草岗二单元定位:是面向全市、高标准的、以居住为主的城市花园社区。

炳草岗三单元定位:定位为集文化、娱乐、居住为一体的新兴城区。

三、规划结构

形成“一心、两廊、三片”的规划结构,即通过“心-片发散式城市组团”系统的架构,在整个片区建构起三个各有侧重的城市功能组团:

“一心”指以攀枝花公园为中心的核心公共绿地

“两廊”指沿金沙江的沿江绿地景观廊和背靠的花城新区森林公园山体绿廊

“三片”指围绕核心公共绿地的三个主要城市组团,即炳一区、炳二区和炳三区

炳草岗片区规划结构是以攀枝花公园中心,串联金沙江绿带和花城新区森林公园绿化廊道,形成“北提”(炳一区的品质提升)、“东联”(炳二区和炳一区的联动发展)、“南拓”(炳三区的开发)的发展格局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为1642.3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108.58公顷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区居住用地面积为332.2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9.97%,其中二类住宅用地217.51公顷,居住服务设施用地1.52公顷,幼儿园用地7.15公顷,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的面积为106.07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177.4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6.01%,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22.54公顷、文化设施用地(A210.07公顷、教育科研用地(A3122.49、体育用地(A414.56公顷、医疗卫生用地(A55.57公顷、社会福利用地(A61.33公顷、宗教用地(A90.9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共计87.7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7.92%。其中,商业设施用地(B164.61公顷、商务设施用地(B216.19公顷、娱乐康体用地(B33.99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0.57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2.39公顷

(四)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S)

道路及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203.8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8.38%

城市道路用地(S1):包括了主次支三级道路,区内道路面积为185.43公顷

交通枢纽用地(S3):为炳二区设置的大型综合客运中心和炳三区设置的公交枢纽总站,用地面积为5.57公顷

交通场站用地(S4):包括了公交首末站、停车场,规划面积为12.81公顷

(五)公用设施用地(U)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24.63公顷, 占总建设用地2.22%。包括了供应设施用地(U1)、环境设施用地(U2)、安全设施用地(U3)、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

供应设施用地(U1):包括了水厂、给水泵站、变电站、广播电视中心等,用地面积为18.67公顷

环境设施用地(U2):为现状炳草岗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为2.15公顷

安全设施用地(U3):为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2.87公顷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用地面积为0.94公顷

(六)绿地及广场用地(G)

绿地及广场用地面积为:282.6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5.50%

为改善老区环境,在炳一区增加了多处节点绿地,规划区公园绿地面积247.51公顷,防护绿地面积29.27公顷 

广场用地:包括了中心广场、大梯道,同时增加了南北向横向开敞空间广场,面积为5.9公顷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攀枝花为创建园林城市,确定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1个平方米,其中炳草岗公园绿地面积为247.5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47平方米,超过了园林城市人均标准。

规划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a)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人均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R

 

 

二类居住用地

332.25

29.97

20.77

R2

R21

二类住宅用地

217.51

19.62

13.59

R22

服务设施用地

1.52

0.14

0.10

R221

幼儿园

7.15

0.64

0.45

R21B1

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106.07

9.57

6.6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77.46

16.01

11.09

A1

 

行政办公用地

22.54

2.03

1.41

A2

 

文化设施用地

10.07

0.91

0.63

A3

 

教育科研用地

122.49

11.05

7.66

 

A31

高等院校用地

80.23

7.24

5.01

A33

中小学用地

42.26

3.81

2.64

A4

 

体育用地

14.56

1.31

0.91

A5

 

医疗卫生用地

5.57

0.50

0.35

A51

医院用地

3.94

0.36

0.25

A52

卫生防疫用地

1.63

0.15

0.10

A6

 

社会福利用地

1.33

0.12

0.08

A9

 

宗教用地

0.9

0.08

0.0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87.75

7.92

5.48

B1

 

商业用地

64.61

5.83

4.04

B2

 

商务用地

16.19

1.46

1.01

B3

 

娱乐康体用地

3.99

0.36

0.25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7

0.05

0.0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57

0.05

0.04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2.39

0.22

0.1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03.81

18.38

12.74

S1

 

城市道路用地

185.43

16.73

11.59

S3

 

交通枢纽用地

5.57

0.50

0.35

S4

 

交通场站用地

12.81

1.16

0.80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6.07

0.55

0.38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6.74

0.61

0.42

U

 

 

公用设施用地

24.63

2.22

1.54

U1

 

供应设施用地

18.67

1.68

1.17

U111

自来水厂

4.05

0.37

0.25

U112

加压泵站

2.28

0.21

0.14

U113

高位水池

0.4

0.04

0.03

U121

变电站

7.3

0.66

0.46

U133

储气站

2.45

0.22

0.15

U15

通信用地

0.81

0.07

0.05

U16

广播电视用地

1.38

0.12

0.09

U2

 

环境设施用地

2.15

0.19

0.13

U211

污水处理厂

2.15

0.19

0.13

U3

 

安全设施用地

2.87

0.26

0.18

U31

消防用地

2.82

0.25

0.18

U9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94

0.08

0.06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82.68

25.50

17.67

G1

 

公园绿地

247.51

22.33

15.47

G2

 

防护绿地

29.27

2.64

1.83

G3

 

广场用地

5.9

0.53

0.37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108.58

100.00

69.29

H41

军事用地

2.49

 

 

E

非建设用地

531.24

 

 

E1

水域

65.75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465.49

 

 

规划总用地面积

1642.31

 

 

注:本次规划人口为16万人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地区级及以上公共设施规划

区内现已建有大量为全市服务的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未来市级中心搬迁至干坝塘,炳草岗作为片区中心,现有的设施已完全能满足片区的需求,本次仅少量完善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保留现有地区级设施为主。

规划地区级以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5.85公顷,规划在炳二区新增一处东区公安分局、基督教堂、东区司法局、一处文化设施用地,炳一区新增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扩建攀枝花少年宫和改扩建一处文化设施用地(体育馆旁),其余全部为现状保留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共有加油站2处,交通枢纽1处,交通场站4处(其中三处用地为一个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24处,水厂2处,煤气储配站1处,变电站4处,加压泵站4处,污水处理厂1处,武警、消防各一处用地,保障了城市功能的运转需求。规划区内含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共配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43.51公顷

(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幼儿园:幼儿园周边用地联合开发时可以根据方案调整幼儿园的位置,但

占地面积不得减少,且幼儿园应位于交通便利的位置,幼儿园应结合居住用地分布和服务半径布置幼儿园,规划区内共设置幼儿园22所,总用地面积71500平方米

中小学:规划区内共配建了中小学14所,总用地面积422643平方米。其中高中用地面积94317.64平方米,中小学用地面积328325平方米,若不含体育中学则为298647平方米,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规划完善配置为居民服务的各项社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居委会、健身场地、公厕等。

(四)本规划未涉及的其它配套公用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炳草岗道路基本为现状,道路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构成:

快速路道路红线26 ,主干道规划道路红线2436,次干道规划道路红线1823,一级支路规划道路红线1214,二级支路规划道路红线510

(二)道路系统调整与完善:

为改善建成区道路拥堵,进行道路调整:炳一区为现状建成区,梳理竹湖园路段、桃源街以北城市道路,打通尽端路,提升路网微循环能力。炳二区道路已基本形成,对其规划道路进行局部小调整,并核实现状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