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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总发片区(乐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总发片区(乐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www.pzhghjs.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2楼公示栏

二、公示期限

201612520181163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泰隆商务大厦东楼101005室)  邮编:617000

人:李珂

联系电话:0812-335937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攀枝花市总发片区(乐弄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北接沙沟片区,西临攀枝花火车南站,东靠大龙潭乡,南邻总发乡集镇(立新村),规划区面积717.82公顷,规划人口约4500人。

二、目标定位

本轮规划总体定位为:结合总发乡集镇建设,建立一个集警务服务、生活配套等多种城市服务职能为一体,多元化的城市社区。

三、规划结构   

根据用地布局特征,规划形成相对独立的两片的空间结构。——总发教育服务区、乐弄警务服务区。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为94.96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13.2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0.93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2.92%;特殊用地面积14.76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2.06%;非建设用地511.42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81.80%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11.1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8.56%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1.4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4.04%。其中,行政办公用地3.4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27.96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14%。其中,商业用地0.66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83公顷

(四)物流仓储用地(W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8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68%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4.6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8.88%。其中,城市道路用地24.44公顷;交通站场用地0.23公顷

(六)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40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6%

(七)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9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3.77%。其中,公园绿地4.78公顷;防护绿地13.21公顷

公园绿地(G14.78公顷,主要布局在仁和沟沿岸,塑造富有特色的山水景观;防护绿地(G213.21公顷,主要布局在仁和沟一侧预留的丽攀铁路通廊以及乐弄特殊用地周边。

(八)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

现状墓地20.9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91%

(九)特殊用地(H4

规划安保用地14.7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06%

(十)非建设用地(E

规划区内由于受用地条件或其它设施影响,暂时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是指规划区北侧难以建设的山体以及仁和沟水面。总用地面积587.17公顷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规划区内地区级以下公共配套设施按照居住人口4500人配置,并适当考虑远景备用需求,预留远景扩展空间。

(二)行政办公设施

市级行政办公设施:规划市警务用房、市警犬基地各一处,位于乐弄警务服务区。

(三)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警察训练学校一所,位于乐弄警务服务区。

规划在总发教育片区中部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规划45班,小学30班初中15班。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路网结构

规划区内部的道路为两纵两横结合支路形成的网状结构。

两纵是指规划区内南北走向的迤沙拉大道、那总路。

两横是指规划区内东西走向的阳光大道和总乐路。

(二) 道路等级

规划区的城市道路等级可以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主干道:迤沙拉大道(红线宽度30,双向四车道);阳光大道(红线宽度36,双向六车道);那总路(红线宽度34,双向四车道);总乐路(红线宽度24,双向四车道);总发北路(红线宽度30,双向四车道)

次干道:红线宽度24,双向四车道。

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018,为双向或单向两~四两车道。

(三)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道路最小纵坡为0.3%,最大纵坡为6.5%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本着降低土方量的原则,尽可能地接近场地现状高程。竖向规划重点是综合协调道路、场地、排水管道、河道之间的高程关系。根据规划区地形地貌,建设用地方式主要采用台阶式,局部采用平坡式。台阶式用地的防护工程主要采用护坡和挡土墙的形式,其设置应与外围道路工程的防护相结合。由于地形较陡,相邻台地间高差介于8~10。部分困难地区台地间高差大于10

(四)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社会停车场规划

规划独立占地的公共停车场一处,位于乐A04-S42/2017-12地块,其余停车场结合地块设置。

(五)加油加气站规划

保留迤沙拉大道旁的现状加油、加气站各一处;位于生活服务区西侧紧临阳光大道规划新建加油站一处。

 

 

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11.19

8.56

R2

二类居住用地

11.19

8.56

R21

住宅用地

1.99

1.5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1.41

24.04

A1

行政办公用地

3.45

2.64

A3

教育科研用地

27.96

21.40

A33

中小学用地

11.23

8.60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49

1.14

B1

商业用地

0.66

0.51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83

0.6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83

0.64

W

物流仓储用地

4.81

3.68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4.81

3.68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4.67

18.88

S1

城市道路用地

24.44

18.71

S4

交通场站用地

0.23

0.18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23

0.18

U

公用设施用地

3.40

2.60

U1

供应设施用地

3.40

2.60

U11

供水用地

3.40

2.60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7.99

13.77

G1

公园绿地

4.78

3.66

G2

防护绿地

13.21

10.11

H11

城市建设用地

94.96

72.68

H

 

 

建设用地

130.65

注:根据居住用地指标测算片区居住人口约4500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94.96

H11

城市建设用地

94.96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20.93

H4

 

特殊用地

14.76

H42

安保用地

14.76

E

非建设用地

587.17

E1

水域

6.29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580.88

乐弄控规管理单元范围面积

717.82

            

审核: 冯越   责任编辑: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