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09-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5〕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点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http://zjj.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12楼
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
二、公示期限
三、意见反馈渠道
在公示期间通过网上留言或邮寄、送达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处。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泰隆商厦东楼十楼1005室 邮编:617000
联 系 人: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编制管理科
滕琦 335937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渡仁片区(金福单元、干坝塘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益华路,西至攀枝花大道,南至华沙路,东至机场路,包含金福和干坝塘两个单元,用地面积
二、目标定位
规划总体定位为:攀枝花市城市级中心,以商业、商务、行政、文化、居住及配套等多种功能复合的都市中心区。
三、规划结构
本规划区采用“一轴、三心、三片”的空间构架。
“一轴”——花城大道发展轴,花城大道作为城市的重要功能发展轴线,主要承接市级商业文化办公服务功能及片区级服务职能;
“三心”——干坝塘城市中心,由商务中心、商业文化中心及行政办公中心组成;两个社区中心:巴斯箐服务中心、弯腰树服务中心。
“三片”——巴斯箐地区、弯腰树地区和干坝塘地区,以居住生活和配套服务为主体的巴斯箐地区、弯腰树地区;以商务、商业、文化、办公为主体的干坝塘地区。
四、用地布局规划
(一)居住用地(R)
居住用地总面积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渡仁片区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方面,主要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和少量商业兼二类居住用地。其中,商业用地
(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共5处,为结合学校、医院、菜市场等设置的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1.66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共4处,主要为新规划的公交车首末站,用地面积为3.11公顷。
(五)公用设施用地(U)
公用设施用地共13.3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46%。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卫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三类。其中,供应设施用地有供水、供电和供气设施,用地面积11.53公顷;环卫用地为本次规划新建的两处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0.95公顷;安全设施用地则主要是规划区内设置的两处消防站,用地面积0.91公顷。
(六)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66.0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12%。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53.15公顷,防护绿地面积12.05公顷,广场用地面积0.87公顷。另外,规划区东侧建有一处森林公园,占地面积169.28公顷,按2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本次规划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1平方米。
(七)发展备用地
规划预留了部分用地作为城市建设发展备用地,主要分布在规划区东侧以及老熊箐东侧,用地面积24.74公顷。
(八)非建设用地(E)
规划区内由于受用地条件或其它设施影响,暂时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是指规划区东侧的森林公园和北侧、南侧难以建设的山体。总用地面积478.09公顷。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
1 |
R |
|
居住用地 |
367.77 |
40.08% |
其中 |
R21 |
二类居住用地 |
275.32 |
30.00% |
|
R21B1 |
商住混合用地 |
73.22 |
7.98%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19.23 |
2.10% |
||
2 |
A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20.16 |
13.09%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5.12 |
1.65% |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5.84 |
0.64% |
||
A3 |
科研教育用地 |
78.75 |
8.58% |
||
A4 |
体育用地 |
6.60 |
0.72%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3.50 |
1.47% |
||
A9 |
宗教用地 |
0.35 |
0.04% |
||
3 |
B |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76.27 |
8.31%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37.50 |
4.09% |
|
B2 |
商务用地 |
36.04 |
3.93%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24 |
0.14% |
||
B9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
1.49 |
0.16% |
||
4 |
S |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72.71 |
18.82%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68.18 |
18.33%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4.53 |
0.49% |
||
5 |
U |
|
公共设施用地 |
13.44 |
1.46% |
其中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11.53 |
1.26% |
|
U2 |
环卫用地 |
1.00 |
0.11%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0.91 |
0.10% |
||
6 |
G |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67.28 |
18.23%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53.28 |
16.70% |
|
G2 |
防护绿地 |
13.13 |
1.43% |
||
G3 |
广场用地 |
0.87 |
0.09% |
||
7 |
总建设用地 |
917.63 |
100.00% |
||
8 |
H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24.74 |
- |
9 |
E |
|
非建设用地 |
476.97 |
|
其中 |
E2 |
农林用地 |
169.32 |
||
E9 |
其他非建设用地 |
307.65 |
|||
10 |
合计 |
规划区总用地 |
1419.34 |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宜集中布置,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文化室、邮政所等。用地规模控制在1公顷左右,其中商业和社区综合楼占地约4000平米,公共绿地和活动场地约3000平米。以服务半径300米左右的1-1.5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社区中心用地地下空间宜综合开发利用,作为停车场使用。
(二)规划街道办事处3处,位于各个片区中心。规划区内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安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每处建筑面积300-500平方米。
(三)规划三线建设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一处,位于干坝塘中心区,为市级文化娱乐设施。现状的京剧团和新规划的大剧院,位于巴斯箐片区,为片区级文化娱乐设施。结合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社区文化室,每处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
(四)本次规划设有一所独立高中,一所初高中(为现状保留的攀枝花市第九中学),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初中,14所小学和23所独立占地幼儿园。
(五)本次规划共设置两处体育设施,一处为现状保留,一处为新规划,位于金福单元内。
(六)医疗设施方面,本次规划通过医院和社区卫生站相结合的方式来布局,共设置两所医院。其中,一处为现状保留,位于干坝塘南侧;一处位于干坝塘行政中心东北侧,为新建的市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站主要布局于各个居住片区社区中心内,与其他居住区服务设施结合设置。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规划区内部的道路为“三纵三横”结合支路形成的网状结构。“三纵”是指规划区内南北走向的攀枝花大道、阳光大道、花城大道;“三横”是指规划区内东西走向的炳仁路、益华路和干鑫路。
(二)规划区的城市道路等级可以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上层次规划的安排以及规划区内部交通组织、城市建设用地划分、自然景观等方面的需求,对道路的等级、走向、红线宽度、道路交叉形式、平面线形、路面标高、流向组织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综合考虑。
(三)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宽度、走向、标高等大部分遵照现状路网进行落实,城市支路在尊重现状用地权属,尽量减少拆迁的原则下,根据各地块使用的需求进行规划。规划区内部的道路交叉口形式均采取平面交叉。城市主次干路交叉口处均设置人行横道,其最小宽度为6米,城市道路交叉口的具体设计按《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