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载体

记录场所

记录内容

记录部门

记录人

1

行政许可

接受受理材料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服务窗口

记录申请人申请,工作服务人员接收、当场更正、告知补正、审查受理等环节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工作人员

2

行政许可

审批结果送达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服务窗口

记录审批决定送达过程

行政许可执法机构

工作人员

3

行政检查

双随机抽取过程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随机抽取现场

对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全过程进行记录

监督检查执法机构

实施监督检查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

4

送达环节

办公场所送达

音视频监控设备、照相机等设备

办公场所

记录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等送达过程

行政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留置送达过程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送达现场

对邀请基层自治组织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邮寄送达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邮寄场所

对交寄文书、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

公告、送达

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办公场所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张贴公告等送达情况进行记录

执行执法机构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