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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依法治理决策部署和攀枝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深化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护航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战略部署,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传达贯彻依法治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局“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全市建设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法治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全市住建系统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战略牵引,以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为战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加强学习,推进依法管理。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物,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十一个坚持重要论述,全年组织开展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20余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治素养有效提升。二是持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法律顾问等制度,对14部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对185件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评查工作,持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四是排查清理政策措施文件107件,废止与实际工作不符的文件9件。五是制定《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建立“法治账图”,指导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六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重点问题研究50余次,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一是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分阶段整合项目全流程办理环节,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二是推出全面线上审批,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工改审批系统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审批”。同时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等10个审批事项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发放,实现了企业办理审批事项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三是提升服务质效,主动开展审批辅导,提供审批条件、标准、内容等咨询服务,提前介入并联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通过“一对一”指导、帮办代办、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作用,加强与相关审批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全流程审批服务效能。

  (四)强化法治,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我局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做到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配备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要求公职律师加强学习,并在执业活动中坚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主动参与信访投诉方面的调解。二是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84人,按要求积极参与了各类学习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局系统在职在编行政、参公、事业人员在法考平台开展学法考法工作。三是与市总工会、市建设建材工会联合举办2023年“遵法守法 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法治普法宣传讲座,并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住建系统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

  (五)营造氛围,开展法治宣传。一是认真落实《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攀枝花市住建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和责任单位,继续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力度。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座谈会、工作推进会等途径,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组织全市物业企业600余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治讲座;张贴宣传画报100余份,向小区居民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宣传手册及宣传资料500余份;发放《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应知应会》、便民服务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在“帝景华庭”、“碧水阳光”等小区深入推进“法律进小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12.4”等普法宣传活动。

  (六)抢抓机遇,规范立法开展。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考成都、绵阳、沈阳等地的经验,我局牵头组织起草《攀枝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开展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并通过合法性审查论证。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攀枝花市118号政府令公布,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二是紧抓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机遇,以党建引领赋能物业治理为核心,以高质量物业服务助力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质增效,积极探索,统筹推进行业管理制度建设,于2023年9月制定出台《物业服务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制度筹备经费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业主委员会建设三项配套制度,为下一步我市开展修订《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办法》打好基础。

  (七)立足本职,推动规范执法。一是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对象、执法检察人员名录库。将行政检查、行政审批服务办理事项在局门户网站、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示。二是2023年,共计检查在建工地100余个次,开展巡查检查20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发现隐患问题共200余条,发出工作通报12份,对12个项目、14个责任主体单位、20个责任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向市城管执法局移交违法线索24条,向属地政府发出紧急提醒函22份,向属地住建局下发执法建议书14份、督办通知书6份。三是全市126个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农民工信息全部录入实名制平台实时监管,通过专户发放工资5.28亿元,督促4个建设项目清偿农民工工资1600余万元。四是完成对全市46家招标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抽查房屋市政项目招标活动16个,对企业补录的1756个房屋市政项目入库业绩开展全面核查,抽查全市72家企业资质条件,发出整改通知25份,责令2家建筑企业退出攀枝花市场。

  (八)运用法治,促进平稳发展。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规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攀枝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化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条件、支持非住宅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做好金融信贷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等11个方面助企纾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二是会同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攀枝花银保监分局印发《攀枝花市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从预售资金缴存、使用、审核、拨付、监管等方面,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归集和使用,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会同属地政府全面摸排涉稳涉险房地产项目问题17个,建立全市房地产涉稳涉险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制定化解处置措施,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精准实施“一楼一策”“一城一策”等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建设进展不够均衡,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涉及面广,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法治队伍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局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按照《四川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等文件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指标齐头并进、均衡发展。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大群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的参与度,持续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加大业务培训,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现代化法治队伍。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

审核: 谢东洋   责任编辑: 张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