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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

二、申报条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三条第(一)项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电子版);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

(三)公共(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非必要);

(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电子版);

(五)勘察报告(电子版)。

四、办理程序

全程网办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1.窗口咨询电话: 3373527

2.市住建局行政审批QQ群:140331716

3.窗口投诉电话:12345

 

审核: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责任编辑: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