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0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全方位展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3〕36号)要求,遵循“合法、便民、高效”和“谁起草、谁提出”“谁制定、谁认定”的原则,规范填写信息公开审核表,依法依规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2024年,局门户网站累计公开信息1912条,其中,工作动态145条,通知公告80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103条,专题专栏信息343条,互动交流信息18条,其他信息223条。“攀枝花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95条,订阅人数1994人。主办的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9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全部按时办结,其中经审核可以公开的10件人大建议和23件政协提案答复函件均已采取主动公开方式在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积极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特殊需要。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对提交申请的公民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内容,2024年,共在“政策法规”栏目更新信息10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法律法规2条。二是严格按要求对照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2024年,本单位制发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82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登录数智安全平台,对平台监测出的错敏信息、隐私泄露、外暗链接等各类网站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二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指标》,规范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严格规范内容,做好适时更新。2024年,合并“散装水泥、节能绿建宣传”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个专题专栏下的子栏目内容;删除门户网站后台管理平台中全部引用子栏目13个;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撤销栏目2个。三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修订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局办公室(信访科)统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日常督办力度,及时督促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局办公会、党组会等不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务信息工作最新工作要求。三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测和巡察,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2024年,参与安全检测评估12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22个。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本单位文件制定时,对文件公开属性确定还不够规范,部分文件未能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布。
改进情况: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拟稿人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在发文拟稿时认真遵循“合法、便民、高效”和“谁起草、谁提出”“谁制作、谁认定”的原则,根据文件内容明确发文的公开属性,局办公室(信访科)核搞时重点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确认,政务公开负责人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将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