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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城市更新审批机制 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来源:局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攀枝花市优化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聚焦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中的堵点难点,以制度创新破解“审批慢、流程繁”问题,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市政设施提升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分类施策精准减负,破除“一刀切”审批壁垒。《方案》改变传统工程建设项目“一套流程管到底”的审批模式,针对不同城市更新类型量身定制审批路径。对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改造项目,简化用地和规划手续,符合条件者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技术简单、风险较低的改造工程,推行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制”,以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自审承诺书》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流程再造高效协同,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围绕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方案》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在项目开工环节,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合并为“项目开工一件事”;在竣工验收环节,将规划核实、消防验收备案、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合并为“联合验收一件事”。同时,建立部门函询、联审、协调会等内部协同机制,避免企业“多头跑、折返跑”,形成闭环高效的服务链条。三是严守底线放管结合,筑牢“全周期”质量防线。《方案》在精简审批的同时,明确改革红线和监管底线。对涉及主体结构改变、消防设施改造等关乎公共安全的改造内容,仍严格按程序办理施工图审查和备案;对既有建筑改造中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有困难的,允许按不低于原建成时标准执行,但须同步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加强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性能不降低。将施工图审查“豁免”项目纳入年度勘察设计质量重点抽查,以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方案》自2026年8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下一步,攀枝花市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城市更新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为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支撑。

  

 

审核: 郭荣   责任编辑: 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