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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

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指导和督促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核。拟订全市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乡镇和村庄建设、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特色小城镇培育创建和开展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建筑业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承担建筑市场及本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和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事项。参与房建和市政设施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监督。协助处理建设工程农民工拖欠工资。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检查。负责材料价格信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政策和管理规章。研究拟订建筑行业安全保护措施。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指挥、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抽查职责。研究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产权交易和权属管理、房地产中介机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与监管。参与全市城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拍卖条件意见及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房地产交易的矛盾纠纷。承担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综合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参与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的组织上报。组织中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组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抗震设计检查。参与抗震设计审查。指导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研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性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负责对实施工程建设设计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行业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负责行业的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行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换证及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上传工作。负责全局法治考核工作。负责做好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配合上位法修订工作。承办市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公示、告知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组织协调和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办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重点工作。

全市住建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聚焦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面实施精明增长战略,统筹抓好新区建设和老城更新,高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攀枝花

1.推进城市有序建设。实施精明增长战略三年行动,因地制宜做好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配合开展“花城”打造,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推动银江湖项目一期工程(御湖花都至小沙坝)勘察设计建设,同步开发水面项目;积极稳妥推进钒钛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完善各组团功能布局,促进“一区多园”高效能运转。

2.抓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制度,完善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深化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推动望江片区城市更新示范项目进入市场化运作,加快“复兴炳草岗”步伐。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自发更新,推动西海岸片区城市更新,指导仁和区棉沙湾片区、渡仁西线片区和米易县城市更新改造等项目有序实施。充分发挥城市更新行动对民生领域的带动作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等民生工程提质增效,新开工改造46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既有住宅拟增设电梯185部。

3.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实施城市主干路网“纽扣计划”,推动阳光大道北延线实现通车目标,力争龙滩箐隧道、鸡公营隧道工程于2023年内开工建设,统筹指导片区路网加快建设,持续提升市域路网互联互通水平。实施主城区既有主次干道品质提升三年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城市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以三大行动的实施不断补齐市政设施建设短板。

4.健全住房供给体系。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形成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深化公租房兜底保障,适当调整公租房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确保2022年改造项目177套(间)于20233月全部投入使用,钒钛高新区新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尽早形成房源,强化2023754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改建项目调度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探索稳步推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5.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以建筑业联盟为抓手,促进本地企业与国企、央企深化合作,提升建筑业总产值,培8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入统计库。探索、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规范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投标行为,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深化“三包一挂”专项治理,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

6.全力稳控房地产市场。科学落实“一城一策”方案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措施,全力稳控房地产市场。持续推进攀枝花恒大城等逾期交房项目建设,多措并举推动房屋复工交房,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深化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多渠道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巩固提升“问题楼盘”化解成果。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做好物业地方立法及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积极探索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多渠道共享住房保障体系。

7.传承发展三线文化。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出台《攀枝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建立保护名录,全面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好三线建设时期红砖房、老街区、老厂房,建设一批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标和文化景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宣传力度,全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8.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废资源化、规模化、无害化利用,推进绿色建材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培育混凝土预制件装配式和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提高本辖区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持续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实施《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强化太阳能建筑光热(光伏)一体化应用,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探索城市、社区、乡村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积极推广首批零碳村庄试点经验成效,开展零碳示范项目建设,建设零碳建筑示范工程。

9.扎实推进村镇建设。继续推进农村“6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确保全面完2022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推动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支撑,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着力深化配套改革,推动中心镇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发展。统筹抓好攀枝花市“厕所革命”工作,不断提高公厕管理维护水平,提升公厕质量。开展传统村落资源普查、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制作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基础档案信息。

10.筑牢住建领域安全防线。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236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紧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既有建筑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守住建领域安全发展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

攀枝花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

3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4

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和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5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

6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

7

攀枝花市城市建设资金中心

8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9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10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1.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1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3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0051.02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9.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了项目支出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10051.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1.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1005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6.67万元,占87.52%;项目支出1254.34万元,占12.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051.02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9.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了项目支出(2022部门预算未安排)。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51.0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10.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51.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89.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了项目支出(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85万元,占20.69%;卫生健康支出422.21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7010.23万元, 69.75%;住房保障支出538.73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83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91.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343.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8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诉讼费、征收管理等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0.6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档案整理和保管、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工程勘察设计审查、城市配套费征收、房地产事务等方面的的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89万元,主要用于:市造价站人员工资支出、日常运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15.0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服务中心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医疗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抽检业务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项目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0.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保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4.13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38.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9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1.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14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2.3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行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及各地市州对我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的检查。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8.50%主要原因公车运行维护费按要求进行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0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8辆,小型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43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14万元,用于6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车船税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 主要保障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调研,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白蚁防治维修资金现场勘查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监督检测、安全巡查、质量投诉业务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隧道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7.04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7.2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1254.3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75.6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178.6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定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21.特定目标类项目:指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8.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9.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0.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8.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19.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0.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5.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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