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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指导和督促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核。拟订全市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乡镇和村庄建设、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农村公用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特色小城镇”培育创建和开展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建筑业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承担建筑市场及本地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和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事项。参与房建和市政设施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监督。协助处理建设工程农民工拖欠工资。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与监管。参与协调处理房地产交易的矛盾纠纷。承担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综合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组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抗震设计检查。参与抗震设计审查。指导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实施工程建设设计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行业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治考核工作。负责做好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配合上位法修订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公示、告知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组织协调和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办理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聚焦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面实施精明增长战略,统筹抓好新区建设和老城更新,高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攀枝花一是推进城市有序建设。实施精明增长战略三年行动,因地制宜做好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二是抓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制度,完善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深化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推动望江片区城市更新示范项目进入市场化运作,加快“复兴炳草岗”步伐。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自发更新,推动西海岸片区城市更新,指导仁和区棉沙湾片区、渡仁西线片区和米易县城市更新改造等项目有序实施。三是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实施城市主干路网“纽扣计划”,推动阳光大道北延线实现通车目标,力争龙滩箐隧道、鸡公营隧道工程于2023年内开工建设,统筹指导片区路网加快建设,持续提升市域路网互联互通水平。实施主城区既有主次干道品质提升三年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城市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以三大行动的实施不断补齐市政设施建设短板。四是健全住房供给体系。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形成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五是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以建筑业联盟为抓手,促进本地企业与国企、央企深化合作,提升建筑业总产值,培育8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入统计库。六是全力稳控房地产市场。科学落实“一城一策”方案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措施,全力稳控房地产市场。持续推进攀枝花恒大城等逾期交房项目建设,多措并举推动房屋复工交房,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七是传承发展三线文化。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出台《攀枝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建立保护名录,全面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好三线建设时期红砖房、老街区、老厂房,建设一批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地标和文化景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宣传力度,全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八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推动工业固废资源化、规模化、无害化利用,推进绿色建材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培育混凝土预制件装配式和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提高本辖区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九是扎实推进村镇建设继续推进农村“6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推动中心镇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支撑,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着力深化配套改革,推动中心镇产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发展。统筹抓好攀枝花市“厕所革命”工作,不断提高公厕管理维护水平,提升公厕质量。开展传统村落资源普查、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制作传统村落档案,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基础档案信息。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8.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6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558.4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1558.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8.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155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77万元,占98.03%;项目支出30.68万元,占1.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558.4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8.4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8.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7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8万元,占28.41%;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占1.39%;城乡社区支出1017.93万元,占65.32%;住房保障支出76.06万元,占4.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45.7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生活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7.9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缴费。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87.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机关日常运转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68万元,主要用于: 物业管理费, 信息系统维护费,业务运行、法律顾问诉讼费、征收管理等日常运转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6.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9.09万元、津贴补贴163.04万元、奖金25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万元、住房公积金76.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4.47万元、离休费33.66万元、退休费2.55万元、生活补助254.64万元、医疗费补助6.96万元。

公用经费165.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4万元、水费1.22万元、电费3.06万元、邮电费6.14万元、差旅费36.72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工会经费12.31万元、福利费1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经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厅及各地市州对我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设等工作的交叉检查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8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为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调研、推进村镇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3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24万元,增长3.2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30.6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8.1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2.5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

14.特定目标类项目: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4.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5.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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