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3年单 位预算情况说明
-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⑴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主干道排水设施、城市雕塑的维护、管理;⑵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污水接管及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⑶负责城市照明及城市光彩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⑷负责城市防洪设施的维护管理及防洪工作;⑸组织起草本市市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区县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市政设施的规划、市政工程建设前期论证、市政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等。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市市政服务中心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部署上来,树立“用心抓管理、真心做服务”的工作理念,以智慧市政管理为工作目标,加强常态化管理和创新发展,发扬市政人敢打硬仗、勇于担当的精神,努力做好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一)做好市政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抓好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推进设施管理智能化、数字化、智慧化进程,围绕“创文”工作,推动市政设施管护纵深发展。
(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劳动技能培训和竞赛,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械电气设备、交通车辆、城市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安全工作。
(三)推进专项工程实施。积极推进专项工程实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硬件”基础,根据资金落实情况,计划实施2023年城市主干道无障碍坡道整治项目、攀枝花城区主干道等道路维修专项工作。
(四)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培训、监督等工作,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市政职工队伍,为中心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加强党建群团工作。以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为引领,推进党建带群建,深化对工会、女工委、团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0.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1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8万元。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30.8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80.9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67.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1113.8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230.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0.8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23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7.07万元,占73.67%;项目支出1113.80万元,占26.3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30.8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80.9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67.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1113.8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30.8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1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30.8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80.9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67.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1113.80万元,分别是物业管理费13.80万元和路灯电费及运行维护材料1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17万元,占19.67%;卫生健康支出186.68万元,占4.41%;城乡社区支出3015.04万元,占71.26%;住房保障支出196.98万元,占4.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3年预算数为53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医疗补助,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3年预算数为262.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3年预算数为36.0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4.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3年预算数为126.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3年预算数为1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6.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3年预算数为49.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个人账户医疗补充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7.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2023年预算数为301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项目、路灯电费及运行维护材料支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8.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3年预算数为19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7.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78.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28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8%。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财政预算口径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6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4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8万元,用于4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中心对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隧道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市政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政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6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政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113.8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3.8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1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除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