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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2023

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部分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简称:市节能绿建中心)是隶属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10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公车改革后,无公车。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全市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统计上报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调全市绿色建材发展工作;负责对全市散装水泥、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散装水泥方面

一是规划引领。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专项规划(2021-2025)》,指导“十四五”期间我市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并监督各县区、各企业严格按规划实施。二是强化管理。通过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结合日常现场监督管理,全方位监督预拌企业绿色环保生产、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推进全市绿色环保搅拌站升级改造、建设管理、星级评定工作,推动迁建、改建的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通过绿色环保搅拌站达标考核。三是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和使用质量专项检查四是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针对预拌行业出现的市场信心不足、行业不理性竞争等问题,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政策宣讲和指导,进一步提振行业信心,规范行业秩序,引导公平公正、健康理性竞争,推动散装水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筑节能方面

一是全面严格实施《攀西地区民用建筑节能应用技术标准》(DBJ51/186-2022),并对各项目节能绿建措施进行全面指导。结合标准要求,将相应节能技术指标、系数与现有设计软件(PKPM、斯维尔)进行深度融合,加快标准实施进程。二是研究完成《攀枝花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相关问题的方案》,拟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后,下发通知指导实施。三是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依托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太阳能系统形式,加大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进程。四是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各环节闭合监管制度,把好建筑节能检查验收关,坚持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四项制度”,施工现场日常检查督导做到“五个到位”,专项检查做到“三抓”;加强节能监管,实现建筑节能普及率达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率、检查验收率、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三)绿色建筑方面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专篇审查,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环节严格把关,提高绿色建筑星级。二是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出台攀枝花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文件,建立绿色建筑专家库,做好绿色建筑的星级评定工作,从大型标志性公共建筑入手,提高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以点带面带动攀枝花绿色建筑星级全面提高。三是研究工业建筑绿色建筑实施推进工作,确保2025年全市所有建筑全面实现绿色建筑。

(四)绿色建材方面

一是加大科技发展创新,推动工业固废规模化用于绿色建材发展。二是督导预拌混凝土、烧结砖(板材)、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脱硫石膏抹灰砂浆、装配式PC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及应用,推动绿色建材提质增效。三是结合绿色建材产品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全装修商品住宅领域应用,通过技术创新、工业设计和多元合作,进一步拓宽推广使用渠道。四是稳步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力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优先选用工业固废生产的绿色建材产品。

(五)示范引领方面

一是制定完善《攀枝花市绿色低碳建筑》层级菜单,指导各县(区)在新建项目中予以落实。二是探索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在我市的运用途径及应用场景,力争各县(区)在新建项目中推出1-2个示范项目。三是在龙华村、混撒拉村、昔格村建成零碳示范村庄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一批零碳村庄建设。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2023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节能绿建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节能绿建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19.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21.5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公开招考录用1人,2023年比2022年增加1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2023预算增加了1万元物业管理费的项目运转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19.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8万元,占99.54%;项目支出1万元,占0.4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9.2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7.73万元增长21.55万元,主要原因一2022年公开招考录用1人,人员和公用经费比2022年增加1人的费用;二是2023年增加了1万元物业管理费的项目运转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2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21.55万元,主要原因一2022年以公开招考录用1人,人员和公用经费比2022年增加1人的费用;二是2023年增加了1万元物业管理费的项目运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万元,占10.57%;城乡社区支出164.06万元,占74.82%;住房保障支出16.52万元,7.53%;卫生健康支出15.53万元,占7.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5.30万元,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190.5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退休费和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3000元,较2022年预算3700下降18.9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减经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工作相关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未编列非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且经费来源为非财政拨款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节能绿建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3万元,比2022年预算23.09万元增加2.21万元,增长8.74%。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公开招考录用1人,增加1人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节能绿建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节能绿建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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