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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

单位预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2月3日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部分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负责全市房地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活动;承担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全力推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是研究落实稳房价、稳预期有关措施。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层面关于大力支持首套刚需、合理支持二套购房,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市场实际,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的对接,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措施。二是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探索市场化长租房相关工作,落实好房住不炒的定位,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攀枝花落地,努力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促进房价收入比保持在合理区间。三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贯彻落实中央工作经济会议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房地产项目风险预警、排查、研判等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信访排查为抓手,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稳妥化解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等涉稳涉险项目,减少社会矛盾,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法将有关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优化物业服务,助力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检查。开展物业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文明城市创建问题清单督查,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不规范等行为及时整顿查处;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制,实施信用激励与惩戒,引导企业争优创新,诚信自律。二是构建务实高效的管理体制。以服务业发展年为牵引,加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力度,适时推进《攀枝花物业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制定物业管理配套制度,积极搭建业主与物业企业共管共建的平台,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提质增效。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创新。以基层治理、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物业行业综合党委党建引领作用,协调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指导属地加快推动老旧小区(院落)物业管理制度建立,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从好社区到好城区,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聚力实现城市美,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强化资金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出台《攀枝花市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二是加强维修资金归集和监管。做好资金分户管理、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备案等工作,继续做好维修资金追缴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加大购房补贴资金落实的汇报力度,积极争取购房补贴资金,继续做好符合购房补贴领取条件业主的登记工作,按照先登记、先领取的原则,严格履行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到位后的及时准确发放,同时全力做好购房补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我市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提升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以深化改革开放促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区域通办。同时,加快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网络安全加固和系统功能升级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业务功能模块,积极破解房地产交易系统对接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难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872.86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3年调整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编制口径。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872.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87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90万元,占96.58%;项目支出63.96万元,占3.4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72.8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023年调整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编制口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2.8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88.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物业管理费、白蚁防治管理资金、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及维修维护费、入驻政务中心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等项目经费,以及调整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编制口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20万元,占20.30%;卫生健康支出69.14万元,占3.69%;城乡社区支出1311.26万元,占70.02%;住房保障支出112.26万元,占5.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55.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公务员医保个人账户补充、公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缴纳公务员医保个人账户补充、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5.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保个人账户补充缴费。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40.1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71.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编外长聘人员工资性支出、白蚁防治管理资金、物业管理费、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及公房维修经费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入驻政务中心租金、物业费及水电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08.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7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4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23年公务接待费按照2022年年初预算数压减1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临时性的来访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2022年年初预算数压减2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大型客、货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4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白蚁防治、维修资金现场勘查、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8.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93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2022年年初预算数进行了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63.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3.9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6-1.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2.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4.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6-5.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房地产事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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