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2-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一)市市政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3
(二)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3
(三)市市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5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预算情况 5
(二)支出预算情况 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一)机关运行经费 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0
十、名词解释 10
附件 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市政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建成区内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城市雕塑、隧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及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组织起草本市市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区县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市政设施的规划、市政工程建设前期论证、市政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等。
(二)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市政设施日常维护
持续深入抓好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设施管理智能化、数字化、智慧化进程,围绕“创文”工作,推动市政设施管护纵深发展。
2.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劳动技能培训和竞赛,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械电气设备、交通车辆、城市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安全工作。
3.积极推进专项工程实施
进一步推进专项工程项目实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硬件”基础,中心将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组织实施炳草岗中心城区主干道维修整治、主城区缘石坡道整治、树池整治、三线大道北段路口至密地桥沥青砼路面维修、人行道零星维修、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共6个创文专项工程。
为切实消除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提升桥梁设施面貌,中心计划组织实施“龙箐大桥”“华山天桥”“渡口立交隧道桥”维修项目。
4.认真履行采购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省、市两级政府文件要求,遵循“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物资材料采购工作。
5.全力推进创文工作深入开展
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和主管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做公益广告的画面更换、公益广告设施清扫保洁、创文资料报送、创文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中心创文工作走深走实。
6.继续做好设施行政审批工作
积极配合主管局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审批现场勘查、后续监管、占用(挖掘)许可证办理等相关工作。
7.继续做好市政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
计划完成银江水电站国道G227路段迁改路灯、万达广场人行过街风雨廊桥及配套200KVA配变工程、攀枝花大道南段(巴斯箐至天宇路口)改造工程人行道及路灯、鱼塘高速收费站至寒婆岭隧道连接线左侧路灯、攀枝花大道桃源街口周边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工程道路天桥工程、攀枝花市西区沿江快速通道市政设施的接管工作。
(三)市市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现有编制145人,内设8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劳人科、生产技术科、质量安全设备科、计划科、市政设施管理科、离退休管理科。6个管理单位: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一所、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二所、城市路灯管理所、城市排水管理所、物资供应站、有机生物(粪便无害化)处理站。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市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9.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43万元。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049.8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408.34万元,主要是由于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351.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176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049.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9.8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04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9.8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49.8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9.8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4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9.8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07.34万元,主要是由于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加351.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15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77万元、占18.49%,城乡社区支出2248.69万元、占73.73%,住房保障支出237.43万元、占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022年预算数为353.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医疗补助,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2年预算数为180.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2022年预算数为26.9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2022年预算数为2248.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医疗补助,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2年预算数为237.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8.72万元、津贴补贴75.69万元、绩效工资99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83.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2万元、住房公积金237.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84万元、退休费243.67万元、生活补助26.94万元、医疗费补助14.40万元。
公用经费299.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04万元、水费4.35万元、电费10.86万元、邮电费4.48万元、差旅费43.45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33.19万元、福利费26.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77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少。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以及聘请专家会商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车辆5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4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37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用于4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对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隧道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市政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市政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市市政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市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市政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9.8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2022年未下达项目资金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此表无数据)
表6.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此表无数据)